新蔡县磊源加油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蔡县磊源加油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略) (略)
(略) 罚决定书
豫1729环罚决字〔2024〕30号
新蔡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60YHE5N
地址:新蔡县今是街道宋圈村委宋楼村西50米
法定代表人:王紫羽
现场负责人:姚士敏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4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在2024年7月20日,委托 (略) 对你公司加油站的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非#烷总烃、密闭点位的油气泄漏浓度进行现场检测。 (略) 加油站编号为2的加油机的液阻、编号为3、4、6、7、8的加油枪的气液比检测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略) 加油站安装的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采作的是分散式油气回收设备。部分设施经检测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要求,不能保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正常使用。造成加油站在加油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不能完全回收,对环境造成影响。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份, (略) 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污染源登记手续情况;2、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紫羽、现场负责人姚士敏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份,你公司授权委托书#份,主要证明当事人、被询问人身份及被询问人与当事人关系;3、2024年8月26日制作的现场勘察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各#份,检测报告#份, (略) 油气回收系统不达标情况;4、你公司人员花名册#份, (略) 人员情况;5、现场照片17张, (略) 建设、经营、现场检测情况;6、检测结果告知书和送达回证各#份,主要证明检测结果告知情况。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4年8月30日, (略) 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729环责改字〔2024〕30号),责令你公司1、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加油机及加油枪;2、对不合格的加油机、加油枪进行维修更换。2024年9月13日,根据责改要求, (略) 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你公司对液阻不合格的2号加油机进行整修,对气液比不合的3、4、6、7、8加油枪维修。经检测维修后的2号加油机的液阻和3、4、6、7、8加油枪的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4年9月20日, (略) 下达了《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1729环罚告字〔2024〕23号), (略) 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略) 依法享有的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你单位的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的规定,结合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基准》和现场取证情况,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经监测不符合要求的指标参数2个,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微型企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管理类别,内容:登记管理,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超过限期改正时间,内容: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受处罚次数,内容:两年内未受到 (略) 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调查,裁量等级:1, (略) 罚金额上限(M):#, (略) 罚金额下限(N):#,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2,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5,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1,1,1,1],处罚金额(X):#,代入公式:#=#+(#-#)x[(2/5)2+(12+12+12+12+12)/(52x5)]x50%,最终裁量金额:#元。
2024年9月27日,你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免申请。
经研究, (略) 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违法行为作出以 (略) 罚决定:
给予罚款#万零#佰元整 (略) 罚。
三、 (略) 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原银行(开户名称: (略) (略) 支行;银行账号:#;代办银行: (略) (略)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新蔡县行政服 (略) (略) (略) 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 (略) (略) 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汝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略) (略) 强制执行。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新蔡县磊源加油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略) (略)
(略) 罚决定书
豫1729环罚决字〔2024〕30号
新蔡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60YHE5N
地址:新蔡县今是街道宋圈村委宋楼村西50米
法定代表人:王紫羽
现场负责人:姚士敏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24 (略) 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略)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在2024年7月20日,委托 (略) 对你公司加油站的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非#烷总烃、密闭点位的油气泄漏浓度进行现场检测。 (略) 加油站编号为2的加油机的液阻、编号为3、4、6、7、8的加油枪的气液比检测结果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略) 加油站安装的二次油气回收系统采作的是分散式油气回收设备。部分设施经检测不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要求,不能保持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正常使用。造成加油站在加油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不能完全回收,对环境造成影响。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份, (略) 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污染源登记手续情况;2、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紫羽、现场负责人姚士敏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份,你公司授权委托书#份,主要证明当事人、被询问人身份及被询问人与当事人关系;3、2024年8月26日制作的现场勘察笔录、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各#份,检测报告#份, (略) 油气回收系统不达标情况;4、你公司人员花名册#份, (略) 人员情况;5、现场照片17张, (略) 建设、经营、现场检测情况;6、检测结果告知书和送达回证各#份,主要证明检测结果告知情况。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2024年8月30日, (略) 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豫1729环责改字〔2024〕30号),责令你公司1、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加油机及加油枪;2、对不合格的加油机、加油枪进行维修更换。2024年9月13日,根据责改要求, (略) 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你公司对液阻不合格的2号加油机进行整修,对气液比不合的3、4、6、7、8加油枪维修。经检测维修后的2号加油机的液阻和3、4、6、7、8加油枪的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4年9月20日, (略) 下达了《 (略) 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豫1729环罚告字〔2024〕23号), (略) 作 (略) 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 (略) 依法享有的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你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二、 (略) 罚的依据、种类
你单位的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的规定,结合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生态环 (略) 罚裁量基准》和现场取证情况,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裁量如下:裁量因素:违法事实,内容:经监测不符合要求的指标参数2个,裁量等级:2,裁量因素:企业规模,内容:微型企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管理类别,内容:登记管理,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超过限期改正时间,内容:限期改正,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受处罚次数,内容:两年内未受到 (略) 罚,裁量等级:1,裁量因素:是否配合执法检查,内容:配合调查,裁量等级:1, (略) 罚金额上限(M):#, (略) 罚金额下限(N):#,首要裁量因素裁量等级(A):2,其余裁量因素个数(n):5,其余裁量因素裁量等级(Bi):[1,1,1,1,1],处罚金额(X):#,代入公式:#=#+(#-#)x[(2/5)2+(12+12+12+12+12)/(52x5)]x50%,最终裁量金额:#元。
2024年9月27日,你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免申请。
经研究, (略) 未按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案违法行为作出以 (略) 罚决定:
给予罚款#万零#佰元整 (略) 罚。
三、 (略) 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当自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原银行(开户名称: (略) (略) 支行;银行账号:#;代办银行: (略) (略) 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款项缴清后,请持银行受理回单到新蔡县行政服 (略) (略) (略) 索取罚款收据,并将缴款凭据第三联(备查联) (略) (略) 备案。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 (略) 罚决定,可以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略) 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 (略) 汝 (略)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 (略) 罚决定的执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略) 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略) 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略) (略) 强制执行。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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