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 (略) 政务服务中心海州 (略) 窗口)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秦东门大街56 (略) 政务服务中心海州 (略) 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洪门大桥拆除新建工程项目 | (略) (略) (略) 新海电厂西侧 | (略) (略) 住房和 (略) | (略) 支路标准,新建桥梁上跨蔷薇河(规划为五级航道),桥梁净宽11m,总宽12m,长216.40m,设计速度40km/h。主要包括老桥拆除、保通便桥、新建桥梁、引道、照明设施等。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不设集中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老桥拆除采取湿润拆除法,及时进行洒水作业;道路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加设喷雾器、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重、定期清扫清洗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尽可能减轻沥青烟等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二)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泥浆泵抽 至设置于岸边的沉淀池内,严禁将未 (略) 理的泥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严禁在河流两岸堆放施工物料。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 (略) 生活及周边配套设施,施工人员的临时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 (略) 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在声环 (略) 设置隔声屏,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在噪声敏感建筑 (略) 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临时沉淀池、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和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各种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按要 (略) 置,避免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保护及日常环境管理,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 (略) 政务服务中心海州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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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秦东门大街56 (略) 政务服务中心海州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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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洪门大桥拆除新建工程项目 | (略) (略) (略) 新海电厂西侧 | (略) (略) 住房和 (略) | (略) 支路标准,新建桥梁上跨蔷薇河(规划为五级航道),桥梁净宽11m,总宽12m,长216.40m,设计速度40km/h。主要包括老桥拆除、保通便桥、新建桥梁、引道、照明设施等。 | (一)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不设集中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混凝土全部外购;老桥拆除采取湿润拆除法,及时进行洒水作业;道路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加设喷雾器、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重、定期清扫清洗等措施减少扬尘;合理安排沥青铺设时间,尽可能减轻沥青烟等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其他污染因子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二)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泥浆泵抽 至设置于岸边的沉淀池内,严禁将未 (略) 理的泥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严禁在河流两岸堆放施工物料。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依托周 (略) 生活及周边配套设施,施工人员的临时食宿,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 (略) 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并在声环 (略) 设置隔声屏,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在噪声敏感建筑 (略) 域,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禁止夜间(22:00-06:0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临时沉淀池、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和机械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等危废委托有资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各种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必须按要 (略) 置,避免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 (五)加强生态保护及日常环境管理,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恢复和保护。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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