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130万吨水泥粉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6号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略) #吨水泥粉磨升级改造项目 | (略) | (略) | (略) 环保工 (略) | 项目位 (略) 经 (略) 802省 (略) (略) 口西500米、公司 (略) 内,拟拆除现有一台φ4.2m*13.5m水泥磨机及磨机附属设备、脱硫石膏棚、2台选粉机及附属设备。拟在拆除后的脱硫石膏棚位置上新建由辊压机、选粉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组成的粉磨车间,在现有空地基础上新建水泥磨电气室、火山灰库、石子库、电炉渣库、粉煤灰库、脱硫石膏棚。项目原有粉煤灰库改为1#矿粉库、原有矿粉库改为2#矿粉库。混合材堆棚、一线熟料库、水泥库不发生变化。 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盐水泥#吨,较技改前减产硅酸盐水泥#吨/年。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产生环节包括:熟料、石子、电炉渣、火山灰、脱硫石膏、粉煤灰、矿粉打入各自料仓存储环节;物料取料口;提升机输送过程;物料进辊压机稳流仓过程;选粉机进行选粉的过程;物料进入水泥磨粉磨及水泥磨机出口;水泥库储存过程;水泥包装过程;水泥散装过程。以上颗粒物废气均由对应 (略) 理后经高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水泥-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 (略) 排放限值(10mg/m3)。 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重 (略) 标准(0.5mg/m3,水泥)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用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车量清洗用水、降尘用水。循环冷却水通过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车量清洗用水通过设置洗车水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略) 理后污水用于灌溉,污泥用于绿化施肥,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 (略) 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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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略) #吨水泥粉磨升级改造项目 | (略) | (略) | (略) 环保工 (略) | 项目位 (略) 经 (略) 802省 (略) (略) 口西500米、公司 (略) 内,拟拆除现有一台φ4.2m*13.5m水泥磨机及磨机附属设备、脱硫石膏棚、2台选粉机及附属设备。拟在拆除后的脱硫石膏棚位置上新建由辊压机、选粉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组成的粉磨车间,在现有空地基础上新建水泥磨电气室、火山灰库、石子库、电炉渣库、粉煤灰库、脱硫石膏棚。项目原有粉煤灰库改为1#矿粉库、原有矿粉库改为2#矿粉库。混合材堆棚、一线熟料库、水泥库不发生变化。 项目建成后年产硅酸盐水泥#吨,较技改前减产硅酸盐水泥#吨/年。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产生环节包括:熟料、石子、电炉渣、火山灰、脱硫石膏、粉煤灰、矿粉打入各自料仓存储环节;物料取料口;提升机输送过程;物料进辊压机稳流仓过程;选粉机进行选粉的过程;物料进入水泥磨粉磨及水泥磨机出口;水泥库储存过程;水泥包装过程;水泥散装过程。以上颗粒物废气均由对应 (略) 理后经高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水泥-水泥制造: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重 (略) 排放限值(10mg/m3)。 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重 (略) 标准(0.5mg/m3,水泥)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用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车量清洗用水、降尘用水。循环冷却水通过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车量清洗用水通过设置洗车水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略) 理后污水用于灌溉,污泥用于绿化施肥,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用水水质要求。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 (略) 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设置,防止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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