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新华书店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华书店项目
2、项目地址:西 (略) (略) (略)
3、地块调查结论: (略) 新华书店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 (略) ㎡,地块位于西 (略) (略) (略) ,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 91°45′48.190″E, 29°13′14.729″N。其中地块 (略) , (略) 特殊学校、西侧为洗车厂,北侧紧邻赞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地块土地用途由水浇地、城镇住宅用地及 (略) 用地等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涉及地块内无槽罐,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有毒有害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涉及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新华书店项目
2、项目地址:西 (略) (略) (略)
3、地块调查结论: (略) 新华书店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 (略) ㎡,地块位于西 (略) (略) (略) ,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 91°45′48.190″E, 29°13′14.729″N。其中地块 (略) , (略) 特殊学校、西侧为洗车厂,北侧紧邻赞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涉及地块土地用途由水浇地、城镇住宅用地及 (略) 用地等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涉及地块内无槽罐,无工业废水地下输送管线、储存池;无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储存或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水塘;无有毒有害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输送管线;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所述,涉及地块 (略) 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次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建设用地开发,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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