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5年1月1日-1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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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5年1月1日-1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邹平市城乡水务局关于2025年1月1日-1月31日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7 浏览次数: 次

(略) (略) 关于2025年1月1日-1月31日

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日-1月 (略) 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0543--*

联系地址: (略) (略) 76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回执编号

1

铭旺达综合仓储储运项目

山东铭旺达 (略)

2025.1.6

〔2025〕001号

2

东方华城商住开发项目

(略)

2025.1.6

〔2025〕002号

3

智慧粮库建设项目

邹平高新浩瑞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5.1.8

〔2025〕003号

4

年产*吨铝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山东 (略) 邹平分公司

2025.1.17

〔2025〕004号

5

(略) 黛溪湖改造提升工程

(略)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5.1.23

〔2025〕005号


责任编辑: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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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关于2025年1月1日-1月31日

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日-1月 (略) 接受了5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4日。

联系电话:0543--*

联系地址: (略) (略) 766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回执编号

1

铭旺达综合仓储储运项目

山东铭旺达 (略)

2025.1.6

〔2025〕001号

2

东方华城商住开发项目

(略)

2025.1.6

〔2025〕002号

3

智慧粮库建设项目

邹平高新浩瑞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5.1.8

〔2025〕003号

4

年产*吨铝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山东 (略) 邹平分公司

2025.1.17

〔2025〕004号

5

(略) 黛溪湖改造提升工程

(略)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025.1.23

〔2025〕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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