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县2025年第二批拟核准建筑业企业相关建筑业资质名单的公示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县2025年第二批拟核准建筑业企业相关建筑业资质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201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安吉县下放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43号)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安 (略) 建筑企业相关建筑业 (略) 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个人、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等对审查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结束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电话形 (略) 建筑业管理科。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地址:安 (略) 1号安吉县住房和 (略) 409室(建管科)
联系电话:0572-#,0572-#。
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
特此公示。
另外: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收取相关费用
安吉县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7日
附件1:安吉县2025年第二批拟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汇总表
附件2:企业主要人员及技术装备公示汇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2015〕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安吉县下放部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0〕43号)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后,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的安 (略) 建筑企业相关建筑业 (略) 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个人、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等对审查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结束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电话形 (略) 建筑业管理科。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地址:安 (略) 1号安吉县住房和 (略) 409室(建管科)
联系电话:0572-#,0572-#。
公示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
特此公示。
另外: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收取相关费用
安吉县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7日
附件1:安吉县2025年第二批拟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汇总表
附件2:企业主要人员及技术装备公示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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