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名称 | 关于对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2025-*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 (略)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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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环建管表*号
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 (略) 蓝鲸鱼 (略) 编制的《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 (略) (略) 新庄镇融合产业园杉荷大道向南300米,租赁新庄镇融合产业园6#地块2#厂房,约6516平方米,建设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此项目以硅胶辊、液体硅胶、三元**胶、氟橡胶为主要原料,经过开炼、切条、缠绕包胶(辊芯)、铝箔包覆、硫化成型、车床加工,研磨、清洁等主要工序,项目建成全厂产品方案为年产1000支硅胶辊、300支液体硅胶、800支三元**胶和150支氟橡胶。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 (略) 内给排水系统。此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仅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满足排放标准后接管至新庄 (略) 理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 (略) 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 (略) 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产生有机废气的工段,应在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管理要求下,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开炼、硫化工序和缠绕包胶废气收集后经喷淋+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 (略) 理后达标后有组织排放,车床加工和研磨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的规定,同时合理设置风量,严禁大风量稀释排放。加强全厂异味管控,活性炭吸附装置必须定期足量更换活性炭,并落实“码上换”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和信息上报,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
(四)合理 (略) 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其中废包装桶、喷淋废液、静电除油器废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必须委托有资 (略) 理,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要求。
(六)全厂设2根排气筒,雨水排口和生活污水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按有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非*烷总烃≤0.0381t、颗粒物≤0.0007t;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360m3、COD≤0.108t、SS≤0.072t、氨氮≤0.0108t、总磷≤0.0014t、总氮≤0.0144t。
(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略) 和市环境综合 (略) 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略)
?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309-*-89-01-*)
抄送: (略) 新庄镇人民政府、 (略) 宿豫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名称 | 关于对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2025-*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 (略)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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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宿环建管表*号
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 (略) 蓝鲸鱼 (略) 编制的《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司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鑫瑞制辊(江苏)有限公 (略) (略) 新庄镇融合产业园杉荷大道向南300米,租赁新庄镇融合产业园6#地块2#厂房,约6516平方米,建设特种橡胶和碳纤维辊生产项目。此项目以硅胶辊、液体硅胶、三元**胶、氟橡胶为主要原料,经过开炼、切条、缠绕包胶(辊芯)、铝箔包覆、硫化成型、车床加工,研磨、清洁等主要工序,项目建成全厂产品方案为年产1000支硅胶辊、300支液体硅胶、800支三元**胶和150支氟橡胶。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述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落实以下管理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降低产品的物耗和能耗,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 (略) 内给排水系统。此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仅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满足排放标准后接管至新庄 (略) 理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应加强废气源头管控和全过 (略) 理,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 (略) 理效率不低于环评设计要求。产生有机废气的工段,应在满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管理要求下,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开炼、硫化工序和缠绕包胶废气收集后经喷淋+静电除油器+二级活性 (略) 理后达标后有组织排放,车床加工和研磨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的规定,同时合理设置风量,严禁大风量稀释排放。加强全厂异味管控,活性炭吸附装置必须定期足量更换活性炭,并落实“码上换”管理要求,及时做好台账记录管理和信息上报,切实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杜绝异味扰民。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
(四)合理 (略) 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建筑物密闭、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略) 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其中废包装桶、喷淋废液、静电除油器废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必须委托有资 (略) 理,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要求。
(六)全厂设2根排气筒,雨水排口和生活污水各1个,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识标牌。按有关要求安装用电监控和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自行监测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三、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 (略) 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四、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
(一)大气污染物:非*烷总烃≤0.0381t、颗粒物≤0.0007t;
(二)水污染物(接管量):废水量≤360m3、COD≤0.108t、SS≤0.072t、氨氮≤0.0108t、总磷≤0.0014t、总氮≤0.0144t。
(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略) 置。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善排污许可手续,并在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略) 和市环境综合 (略) 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略)
?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309-*-89-01-*)
抄送: (略) 新庄镇人民政府、 (略) 宿豫 (略) ,市生态环境 (略) 、市生态环境监控监测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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