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嘉耀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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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宁强县嘉耀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批字〔2025〕3号

(略) (略) (略)

关于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

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嘉耀 (略) :

你公司《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新民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矿山剥离废石(不涉及涉重金属矿渣、涉贵金属的多金属矿废渣、石棉矿废渣与石墨矿废渣)等为原料,生产碎石和机制砂,并通过重力筛选法分选石英砂和石英粉,项目总占地面积*.6m2。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792m2破碎车间、1500m2回收车间、1650m2脱水车间;储运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1289m2原料堆场、800m2成品堆场、絮凝剂库房和泥 (略) ;辅助工程包含办公住宿用房、机修车间、实验室;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宁强县行政审 (略) 备案,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宁强县大安自然资源管理所出具了关于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与 (略) 签订 (略) 理协议,与宁 (略)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等。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水、大气、固废、噪声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效防控施工作业环节粉尘、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妥善堆存、 (略) 置,禁止随意倾倒。

2.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做好生 (略) 理和综合利用等设施的建设,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满足项目运营需要,并确保规范运行。运营期间,洗砂废水全部由废水收集池收集,经絮凝沉淀后返回生产工序循环利用;检验过程清洗废水由回水池收集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 (略) 降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外排。落实项目生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 (略) 域防渗措施,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3.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物料装卸、破碎、筛分工段污染治理。破碎、筛分等生产加工工段全部布置于封闭生产厂房内,落实喷雾除尘等湿法作业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脉冲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须符合环保要求。原料、产品堆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封闭式料仓,严禁随意无序堆存;强化运输过程扬尘治理,落实车辆冲洗、洒水抑尘、蓬布覆盖等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物,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达标后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中工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规定限值。

4.做好声环境保护。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时间生产作业。合 (略) ,产噪设备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并对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圆振筛、高效辊压机筛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妥善收集、 (略) 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压滤泥饼、除尘器收集尘妥善堆存于规范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时统一外售,严禁随意倾倒或无序堆存;检验废液、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的,必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 (略) 、生 (略) 地面进行硬化并 (略) 绿化工作。落实“以新带老”要求, (略) 原有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7.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环境管理岗位,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监测计划开展大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加大对危废暂存间、沉淀池、回水池等设施检查和监视力度,加强实验试剂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本次评价仅包含以石英矿剥离废渣、宁强 (略) 矿山废渣等为原料的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利用尾矿以及其它原料的,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略) (略) (略) ??   ??????????2025年1月24日印发

宁环批字〔2025〕3号

(略) (略) (略)

关于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

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强县嘉耀 (略) :

你公司《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大安镇新民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矿山剥离废石(不涉及涉重金属矿渣、涉贵金属的多金属矿废渣、石棉矿废渣与石墨矿废渣)等为原料,生产碎石和机制砂,并通过重力筛选法分选石英砂和石英粉,项目总占地面积*.6m2。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792m2破碎车间、1500m2回收车间、1650m2脱水车间;储运工程包含占地面积约1289m2原料堆场、800m2成品堆场、絮凝剂库房和泥 (略) ;辅助工程包含办公住宿用房、机修车间、实验室;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经审查,该项目已经宁强县行政审 (略) 备案,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宁强县大安自然资源管理所出具了关于宁强县嘉耀 (略) 固体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工程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与 (略) 签订 (略) 理协议,与宁 (略)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等。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建设期间,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水、大气、固废、噪声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利用,禁止外排;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有效防控施工作业环节粉尘、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噪声扰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妥善堆存、 (略) 置,禁止随意倾倒。

2.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口。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做好生 (略) 理和综合利用等设施的建设,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满足项目运营需要,并确保规范运行。运营期间,洗砂废水全部由废水收集池收集,经絮凝沉淀后返回生产工序循环利用;检验过程清洗废水由回水池收集回用;车辆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 (略) 降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综合利用,禁止随意外排。落实项目生 (略) 理设施、危废暂存间 (略) 域防渗措施,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3.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物料装卸、破碎、筛分工段污染治理。破碎、筛分等生产加工工段全部布置于封闭生产厂房内,落实喷雾除尘等湿法作业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脉冲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须符合环保要求。原料、产品堆场设置符合要求的封闭式料仓,严禁随意无序堆存;强化运输过程扬尘治理,落实车辆冲洗、洒水抑尘、蓬布覆盖等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物,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达标后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中工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规定限值。

4.做好声环境保护。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时间生产作业。合 (略) ,产噪设备尽可能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并对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圆振筛、高效辊压机筛等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减振降噪,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严防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强化固体废弃物管理。妥善收集、 (略) 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压滤泥饼、除尘器收集尘妥善堆存于规范设置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时统一外售,严禁随意倾倒或无序堆存;检验废液、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棉纱等属危险废物的,必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 (略) 、生 (略) 地面进行硬化并 (略) 绿化工作。落实“以新带老”要求, (略) 原有环境问题进行治理。

7.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环境管理岗位,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监测计划开展大气、噪声等项目环境监测;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加大对危废暂存间、沉淀池、回水池等设施检查和监视力度,加强实验试剂管理,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8.本次评价仅包含以石英矿剥离废渣、宁强 (略) 矿山废渣等为原料的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利用尾矿以及其它原料的,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略) (略) (略)

2025年1月24日

(略) (略) (略) ??   ??????????2025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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