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沣厨食品有限公司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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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沣厨食品有限公司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电 话:0335-*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

抚审批环准许〔2025〕02-02号

2025年2月8日

(略) (略) (略) 关于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见附件

2025年2月8日

2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评批复0208.pdf


(略) (略) (略)

关于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电 话:0335-*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

抚审批环准许〔2025〕02-02号

2025年2月8日

(略) (略) (略) 关于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见附件

2025年2月8日

2 (略) 有机大豆、高纤膳食食品综合开发项目环评批复0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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