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恒丰企业集团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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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恒丰企业集团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永修县恒 (略) 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 (略) 永修县江西恒 (略) 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1"26.104", N29°8"3.322″,总用地面积约1878.62m2(约2.82亩)。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现状为停车位和林地,规划为住宅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修县住房和 (略) 委托江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9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4年10月编制完成《永修县恒丰企业集团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情况,得出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地块西侧建有江西康 (略) (已停产),地块北侧建有 (略) 。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 (略) 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三调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现状为停车位和林地,规划为住宅用地,无被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 (略) 域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乔木林地、采矿用地、其他草地、旱地、水田、 (略) 用地、 (略) 等,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和白酒生产,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边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潜在污染源,为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通过永修县风向玫瑰图可知,主导风向为北风,调查地块位于江西康 (略) (已停产)的平行风向,位于 (略) 的下风向,且项目对各项环 (略) 置得当,项目经营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从位置关系和地下水径流方向来看,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的地下水都不流经调查地块,且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的生产废 (略) 内 (略) 理站进 (略) (略) (略) 排入江西恒 (略) (略) (略) 理,仅存在着生活污水污染的可能性,再加上调查地块周边地块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 (略) (略) (略) 排入江西恒 (略) (略) (略) 理,因此,项目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的周边企业项目生产和经营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 (略) 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修县

永修县恒 (略) 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 (略) 永修县江西恒 (略) 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1"26.104", N29°8"3.322″,总用地面积约1878.62m2(约2.82亩)。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现状为停车位和林地,规划为住宅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修县住房和 (略) 委托江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9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4年10月编制完成《永修县恒丰企业集团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情况,得出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地块西侧建有江西康 (略) (已停产),地块北侧建有 (略) 。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 (略) 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三调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现状为停车位和林地,规划为住宅用地,无被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 (略) 域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乔木林地、采矿用地、其他草地、旱地、水田、 (略) 用地、 (略) 等,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从事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和白酒生产,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边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有潜在污染源,为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通过永修县风向玫瑰图可知,主导风向为北风,调查地块位于江西康 (略) (已停产)的平行风向,位于 (略) 的下风向,且项目对各项环 (略) 置得当,项目经营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从位置关系和地下水径流方向来看,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的地下水都不流经调查地块,且江西康 (略) (已停产)和 (略) 的生产废 (略) 内 (略) 理站进 (略) (略) (略) 排入江西恒 (略) (略) (略) 理,仅存在着生活污水污染的可能性,再加上调查地块周边地块的生活污水都是通过 (略) (略) (略) 排入江西恒 (略) (略) (略) 理,因此,项目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的周边企业项目生产和经营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影响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 (略) 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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