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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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 (略) 永修县三角乡人民政府以东、永修县三角中学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0′48.592″、N29°3′3.571″,总用地面积约1239.87m2(约1.86亩)。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科教文卫用地、 (略) ,现状为永 (略) 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规划为居住用地(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修县住房和 (略) 委托江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情况,得出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周 (略) 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三调为科教文卫用地、 (略) ,现状为永 (略) 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无被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 (略) 域为科教文卫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空闲地、水田、旱地、 (略) 用地、 (略) 等,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项目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 (略) 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修县

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位于 (略) 永修县三角乡人民政府以东、永修县三角中学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E115°50′48.592″、N29°3′3.571″,总用地面积约1239.87m2(约1.86亩)。地块土地利用类型为科教文卫用地、 (略) ,现状为永 (略) 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规划为居住用地(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修县住房和 (略) 委托江西 (略) 对该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期地块安全利用提供依据。

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于2024年8月编制完成《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情况,得出结论如下:

(1)资料分析: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无规模化养殖。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场地及周边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周边地块500米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存在规模化养殖,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情况,地块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外来客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项目地块周 (略) 不存在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车辆侧翻事故。

(4)本地块使用情况:本项目三调为科教文卫用地、 (略) ,现状为永 (略) 三角司法所、职工之家和停车位,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永修县三角乡公租房项目),无被污染迹象。

(5)地块周边污染源:地块周边 (略) 域为科教文卫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空闲地、水田、旱地、 (略) 用地、 (略) 等,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涉及污染的可能性较小;500m范围内无规模化养殖。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周边项目对调查地块的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调查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 (略) 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表明,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未 (略) 域污染源的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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