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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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

(略) 烔炀镇太和行政村

CH#号

东至芜合高速肥东支线、南至省道S105、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空地

9

交通场站用地

50年

≤0.5

≥20%

≤30%

#元/亩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 (略) 自然资 (略) 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略) CH#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经营范 (略) 管理与养护等内容。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 (略) 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日,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的书面资料 (略) 自然资 (略) 403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7:00。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略) 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挂牌地点: (略) (略) 。挂牌日期为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下午17时。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 (略) 自然资 (略) 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6、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7、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9、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略) 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自然资 (略) 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436号( (略) (略) 交口东北角)。

地块咨询、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

张玉凤 0551-#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相关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座落

地块

编号

四至

范围

土地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绿

地率

建筑

密度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1

(略) 烔炀镇太和行政村

CH#号

东至芜合高速肥东支线、南至省道S105、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空地

9

交通场站用地

50年

≤0.5

≥20%

≤30%

#元/亩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 (略) 自然资 (略) 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

(略) CH#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经营范 (略) 管理与养护等内容。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 (略) 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1日,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的书面资料 (略) 自然资 (略) 403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7:00。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略) 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挂牌地点: (略) (略) 。挂牌日期为2025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下午17时。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 (略) 自然资 (略) 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

6、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否则,自合政办〔2014〕12号规定的应报告时间之日起1年内,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 (略) 不 (略) 范围内其它地块的竞买。

7、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8、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9、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规〔2014〕129号文件要求,满足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要求。

10、 (略) 土地储备中心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略) 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 (略) 自然资 (略) 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略) 自然资 (略) 地址: (略) (略) 436号( (略) (略) 交口东北角)。

地块咨询、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

张玉凤 0551-#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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