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李市镇双河村调峰保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 (略) 镇双河村调峰保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约定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法。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公众,包括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10日~2024年2月24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2)联系人:传工
(3)通讯地址: (略) (略) 镇葡萄坵44号附3号
(4)联系方式:#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重庆 (略)
(2)联系人:周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 (略) 镇双河村调峰保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约定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法。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公众,包括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10日~2024年2月24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2)联系人:传工
(3)通讯地址: (略) (略) 镇葡萄坵44号附3号
(4)联系方式:#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重庆 (略)
(2)联系人:周工
(3)联系电话:#
(4)电子邮箱:*@*q.com
(5)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略)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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