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依职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 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登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3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3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3-*
附件: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正申请明细表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
(编号: * 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登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3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3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3-*
附件: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正申请明细表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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