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经批准实施,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目前项目部分已建,为适应 (略) 场需求,项 (略) 五家 (略) 申请对未建部分作出调整,编制了《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略) 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五家 (略)
建设项目名称:《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地点:四围大道南侧、 (略) 东侧
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一面积1383平方米,调整范围二面积*平方米。
主要调整内容:(一)在原方案19幢西侧的1383平方米用地内增设绿化。(二)将原方案的5-12幢高层住宅楼(共八栋)、22-26幢商业服务设施(共五栋)调整为两栋独立的高层住宅楼、三栋商住混合的高层建筑和三十栋联排住宅,商业服务设施和住宅的建筑面积作相应调整;其中现编号为40栋的高层住宅楼与东侧编号为13幢的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建筑间距由原来约20米调整约13米。(三)缩小北侧的门楼,取消门卫室;将南侧出入口调整至40栋与13幢之间,并取消门楼。(四)调整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及面积作相应调整,并按现行规定增设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地下室范围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地下车位、出入口相应作出了变化。(五)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公共绿地规模等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 (略) (略) http://**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0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 (略) 建设规划科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 (略) (略) 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
(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于2021年4月30日经批准实施,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目前项目部分已建,为适应 (略) 场需求,项 (略) 五家 (略) 申请对未建部分作出调整,编制了《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略) 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五家 (略)
建设项目名称:《丰禧豪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项目地点:四围大道南侧、 (略) 东侧
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一面积1383平方米,调整范围二面积*平方米。
主要调整内容:(一)在原方案19幢西侧的1383平方米用地内增设绿化。(二)将原方案的5-12幢高层住宅楼(共八栋)、22-26幢商业服务设施(共五栋)调整为两栋独立的高层住宅楼、三栋商住混合的高层建筑和三十栋联排住宅,商业服务设施和住宅的建筑面积作相应调整;其中现编号为40栋的高层住宅楼与东侧编号为13幢的高层住宅楼之间的建筑间距由原来约20米调整约13米。(三)缩小北侧的门楼,取消门卫室;将南侧出入口调整至40栋与13幢之间,并取消门楼。(四)调整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及面积作相应调整,并按现行规定增设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地下室范围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地下车位、出入口相应作出了变化。(五)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公共绿地规模等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 (略) (略) http://**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0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 (略) 建设规划科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 (略) (略) 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
(略) (略)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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