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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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汽车产业链轮胎骨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用高超导特种导线的研发和生产、电子产业类高超导线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汽车产业链轮胎骨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用高超导特种导线的研发和生产、电子产业类高超导线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目前,国内胎圈钢丝行业正朝着规模化、科技化和低碳化方向发展。高性能胎圈钢丝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和 (略) 场的扩大,胎圈钢丝行业有望维持长期平稳发展。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拟进行搬迁新建厂房,对现有的钢帘线生产线进行设备利旧,购置部分新设备等,搬迁完成后,年产钢帘线及钢丝*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总 联系电话:05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 (略) 址:http://**提取码:4wx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1日

,南通

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汽车产业链轮胎骨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用高超导特种导线的研发和生产、电子产业类高超导线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汽车产业链轮胎骨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半导体用高超导特种导线的研发和生产、电子产业类高超导线的研发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目前,国内胎圈钢丝行业正朝着规模化、科技化和低碳化方向发展。高性能胎圈钢丝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和 (略) 场的扩大,胎圈钢丝行业有望维持长期平稳发展。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拟进行搬迁新建厂房,对现有的钢帘线生产线进行设备利旧,购置部分新设备等,搬迁完成后,年产钢帘线及钢丝*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总 联系电话:05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 (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 (略) 址:http://**提取码:4wx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扬子高丽钢丝(南通)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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