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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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 (略) 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 (略) 环污科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略) 燃气供应设施更新项目(储配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4号

2025.1.21

2

关于江苏本 (略) (略) 5G高频高 (略) 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5号

2025.1.21

3

关于南京奇硕 (略) 年新增500套军用机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6号

2025.1.24

4

关于 (略) 新增年产1.4亿套U型杯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7号

2025.1.27

5

关于 (略) 新建年产*套智能数字便携充电机及*万只变压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8号

2025.2.11

6

关于南京 (略) 年新增8000台/套精密减速机生产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9号

2025.2.11


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 (略) 窗口

联系人: (略) 溧水 (略) 环污科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 (略) (略) 燃气供应设施更新项目(储配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4号

2025.1.21

2

关于江苏本 (略) (略) 5G高频高 (略) 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5号

2025.1.21

3

关于南京奇硕 (略) 年新增500套军用机柜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6号

2025.1.24

4

关于 (略) 新增年产1.4亿套U型杯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7号

2025.1.27

5

关于 (略) 新建年产*套智能数字便携充电机及*万只变压器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8号

2025.2.11

6

关于南京 (略) 年新增8000台/套精密减速机生产线技术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溧)建〔2025〕9号

20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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