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用字〔2024〕120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高新区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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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建用字〔2024〕120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珠海高新区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略) 管委会:

   (略) 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 (略) 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高新)〔2024〕71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 (略) 管委会属下位于 (略) 金凤排洪渠西侧的国有土地1.4588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458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




(略) 管委会:

   (略) 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珠 (略) 2024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高新)〔2024〕71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 (略) 管委会属下位于 (略) 金凤排洪渠西侧的国有土地1.4588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458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略)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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