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吨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建设地点 | 新店镇工 (略) 王 (略) 西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选 (略) 新店镇工 (略) 王 (略) 西侧地块,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附属设施等,购置安装喷雾干燥塔、冷却仓、自动包装机、氨基酸储罐等设备,外购氨基酸蛋白为原料,投入喷雾干燥塔至雾化器内分离成雾滴,以热空气等气体和雾滴直接接触来获取粉状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产品,实现年产*吨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政务办备〔2024〕5号),项目代码:2401-*-89-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现场 (略) (略) 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清运。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喷雾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和喷雾干燥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废气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和喷雾干燥废气一并经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1日-2025年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吨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项目 |
建设单位 | 徐州 (略) |
建设地点 | 新店镇工 (略) 王 (略) 西侧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选 (略) 新店镇工 (略) 王 (略) 西侧地块,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及附属设施等,购置安装喷雾干燥塔、冷却仓、自动包装机、氨基酸储罐等设备,外购氨基酸蛋白为原料,投入喷雾干燥塔至雾化器内分离成雾滴,以热空气等气体和雾滴直接接触来获取粉状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产品,实现年产*吨氨基酸蛋白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政务办备〔2024〕5号),项目代码:2401-*-89-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 (略) (略)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现场 (略) (略) 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清运。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喷雾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和喷雾干燥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废气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和喷雾干燥废气一并经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同1根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 (略) 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喷淋废水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 (略) 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 (略) 理、处置资质的单 (略) 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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