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巨野县 (略) 蛋鸡养殖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相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巨野县 (略) 蛋鸡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巨野县龙堌镇西集北村村南。
3、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内容:拟投资*元,蛋鸡养殖5栋、育雏1栋、每栋鸡舍1488平方米。办公室600平方米两层,饲料车间1000平方米,蛋库车间2400平方米,全面实现现代化、智能化、实现鸡粪不落地宗旨,鸡粪传送带装车拉走发酵烘干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巨野县 (略)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四)公众参与 (略)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信息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5年2月11日
巨野县 (略) 蛋鸡养殖项目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的相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使项目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巨野县 (略) 蛋鸡养殖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巨野县龙堌镇西集北村村南。
3、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4、建设内容:拟投资*元,蛋鸡养殖5栋、育雏1栋、每栋鸡舍1488平方米。办公室600平方米两层,饲料车间1000平方米,蛋库车间2400平方米,全面实现现代化、智能化、实现鸡粪不落地宗旨,鸡粪传送带装车拉走发酵烘干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巨野县 (略)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四)公众参与 (略)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参与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信息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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