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曙光路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吉安县曙光路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5〕16号
关于吉 (略) 连接线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安县住房和 (略) :
报来关于《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现据会议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 (略) 连接线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起 (略) ,途径杜家湖, (略) 安置房(规划),燕京府(已建),阳光 (略) (已建)、 (略) ( (略) ),道路约719米,红线宽度20米。本项目建 (略) 、桥梁工程(新建一座20.04米长桥梁)、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排水、照明、绿化、电力通信预埋套管等内容,给水、 (略) 预留敷设空间。
五、项目设计
1、原则同 (略) 设计。应结合实际建设内容,规划好施工设施, (略) 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基本同意电气、给排水、桥涵等设计。 (略) 网排水一并完善,确保排水顺畅;道路照明设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3、涉及规划、用地、节能、消防、环保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项目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3796.*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 2765.66 | |
1、道路交通工程 | 1307.28 | |
2、电气工程 | 111.36 | |
3、管网工程 | 1184.29 | |
4、桥梁工程 | 162.73 |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91.58 | |
1、前期工作咨询费 | 9 | |
2、建设单位管理费 | 41.48 | |
3、建设工程监理费 | 38.72 | |
4、工程设计费 | 77.44 | |
5、工程勘察费 | 4.65 | |
6、招标代理服务费 | 12.45 | |
7、环境影响咨询费 | 5 | |
8、施工图审查费 | 6.08 | |
9、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 32.59 | |
10、工程保险费 | 4.98 | |
11、工程造价咨询费 | 16.59 | |
12、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 | 20 | |
13、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16.59 | |
1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6 | |
三、基本预备费 | 152.86 | |
四、征地费用 | 400 | |
五、建设期利息 | 186.74 | |
总投资 | 3796.84 |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5〕16号
关于吉 (略) 连接线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吉安县住房和 (略) :
报来关于《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现据会议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 (略) 连接线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起 (略) ,途径杜家湖, (略) 安置房(规划),燕京府(已建),阳光 (略) (已建)、 (略) ( (略) ),道路约719米,红线宽度20米。本项目建 (略) 、桥梁工程(新建一座20.04米长桥梁)、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排水、照明、绿化、电力通信预埋套管等内容,给水、 (略) 预留敷设空间。
五、项目设计
1、原则同 (略) 设计。应结合实际建设内容,规划好施工设施, (略) 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基本同意电气、给排水、桥涵等设计。 (略) 网排水一并完善,确保排水顺畅;道路照明设置应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3、涉及规划、用地、节能、消防、环保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项目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投资概算为3796.*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吉 (略) 连接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 2765.66 | |
1、道路交通工程 | 1307.28 | |
2、电气工程 | 111.36 | |
3、管网工程 | 1184.29 | |
4、桥梁工程 | 162.73 | |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91.58 | |
1、前期工作咨询费 | 9 | |
2、建设单位管理费 | 41.48 | |
3、建设工程监理费 | 38.72 | |
4、工程设计费 | 77.44 | |
5、工程勘察费 | 4.65 | |
6、招标代理服务费 | 12.45 | |
7、环境影响咨询费 | 5 | |
8、施工图审查费 | 6.08 | |
9、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 | 32.59 | |
10、工程保险费 | 4.98 | |
11、工程造价咨询费 | 16.59 | |
12、水土保持评价及验收费 | 20 | |
13、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16.59 | |
1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 | 6 | |
三、基本预备费 | 152.86 | |
四、征地费用 | 400 | |
五、建设期利息 | 186.74 | |
总投资 | 3796.84 |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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