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 |
1 | 湖州 (略) 年产*吨铝合金汽车轮毂专用均质棒及*吨铝合金圆铸棒项目 | 湖吴环建【2025】6号 | 2025年2月12日 |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5】6号-关于湖州 (略) 年产*吨铝合金汽车轮毂专用均质棒及*吨铝合金圆铸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 |
1 | 湖州 (略) 年产*吨铝合金汽车轮毂专用均质棒及*吨铝合金圆铸棒项目 | 湖吴环建【2025】6号 | 2025年2月12日 |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5】6号-关于湖州 (略) 年产*吨铝合金汽车轮毂专用均质棒及*吨铝合金圆铸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