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琼海市2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及2024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 〔2024〕3 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首次供地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游泳馆、全民体育及游泳馆生态治理项目地块、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训练场项目地2块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信息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游泳馆、全民体育及游泳馆生态治理项目地 (略) 嘉积 (略) 东侧加囊仔旁,占地面积为(略).09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27′40.49″,N:19°13′5.37″,地块形状呈不规则形状,界内用地现状为耕地、园地、居住用地、(略)域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训练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嘉积镇,占地面积(略).57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略)°,N19.(略)°,地块形状呈不规则形,界内用地现状为水田、旱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2.调查结论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及2024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和优化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琼环土字 〔2024〕3 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或首次供地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游泳馆、全民体育及游泳馆生态治理项目地块、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训练场项目地2块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表的简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基本信息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游泳馆、全民体育及游泳馆生态治理项目地 (略) 嘉积 (略) 东侧加囊仔旁,占地面积为(略).09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27′40.49″,N:19°13′5.37″,地块形状呈不规则形状,界内用地现状为耕地、园地、居住用地、(略)域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略) 文化体 (略) 域内建设项目(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训练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 (略) 嘉积镇,占地面积(略).57平方米,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略)°,N19.(略)°,地块形状呈不规则形,界内用地现状为水田、旱地,现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体育用地)。


2.调查结论
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治 (略) 场用地、陵水黎族自 (略) 项目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土地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