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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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我局拟核发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

  2、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石油 (略) (略) 福建分公司

  3、拟选址位置:仙游县游洋镇梧椿村;

  4、拟核准用地面积:1.2651公顷;

  5、拟核准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6、拟核准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651公顷,其中,站场工程( (略) )用地面积 0.8184 公顷, (略) 工程用地面积0.4467 公顷。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 (略) 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依法定程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联系单位:仙游县 (略) ;

  联系地址: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213窗口;

  邮箱:*@*26.com;

  联系人:连容芳;联系电话:0594-(略)

  仙游县 (略)

  2025年02月13日

  我局拟核发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西三线东段与川气东送二线互联互通工程(仙游-闽清段);

  2、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石油 (略) (略) 福建分公司

  3、拟选址位置:仙游县游洋镇梧椿村;

  4、拟核准用地面积:1.2651公顷;

  5、拟核准用地性质: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6、拟核准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651公顷,其中,站场工程( (略) )用地面积 0.8184 公顷, (略) 工程用地面积0.4467 公顷。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 (略) 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 (略) 将依法定程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 (略) 指定联系人联系。

  联系单位:仙游县 (略) ;

  联系地址: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213窗口;

  邮箱:*@*26.com;

  联系人:连容芳;联系电话:0594-(略)

  仙游县 (略)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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