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海克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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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海克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商环虞审2025(4)号

关于《河南海克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河南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河南 (略) 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吹膜、粘合、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表9排放限值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绩效标准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定期润滑、维护,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 (略) 置,临时贮存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河南 (略) 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由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公 章

2025年1月10日


审批意见: 商环虞审2025(4)号

关于《河南海克节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河南 (略) :

你单位报来的《河南 (略) 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吹膜、粘合、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表9排放限值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附件2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绩效标准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定期润滑、维护,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废 (略) 置,临时贮存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四)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河南 (略) 年产5千万米灌溉水带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督管理由虞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制止报告。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公 章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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