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 (略) 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贯通,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清单两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等法治议题,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带动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职。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 (略) 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力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梅园街道的“践行法治为民,建设幸福梅园”入选向省级推荐候选名单。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履职水平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 (略) 、镇(街道)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政府法律顾问等作用,做到“应审尽审”,依法审查各类文件43件,提供法律意见99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和备案关,202 (略)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略) 人 (略) 政府备案。组织 (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共废止1件、宣布失效2件、部分修改1件、继续有效39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3.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严 (略)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 (略) 人大监督,30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 (略) 生效裁判。广泛听取群众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批评建议。
4.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实效。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各项环节规范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证据收集、庭前答辩、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等环节;督促涉诉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形式规范、说理充分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2024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较去年下降57.14%,一审败诉案件较去年减少9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全省率先推行“婚姻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加强惠企政策兑现和开展降成本行动,今年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资金达*元。开展“远程面对面四级联办”试点工作,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可办、家门口办”,提升群众就近办便利度。
2.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构建“信用+智慧+网格”差异化监管机制,充分 (略) 两员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广泛运用“双随机、一公开”“ (略) +监管”,全年发布各类监管动态1480余条,开展联合检查20余件次。全面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让监管执法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经营。
3.优化法治服务新模式。搭建政 (略) 。整合 (略) 直单位职能,推动51项职能下沉商圈一线办理,合并精简审批程序32条,缩短办理周期50%以上,开辟基层便民利企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法律、金融、人力、创业、惠企政策等资源咨询交流服务,建立商圈诉讼服务站,推动商圈内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管、生态、应急、劳动监察等重点执法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优化整合队*,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全面评估已下放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2.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成 (略) 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略) ,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模式,全年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专项监督,评查案卷251份,实现各重点执法领域评查全覆盖。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场,培训300余人次,并及时清理离职、退休执法人员17人,全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44人。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及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组建夜间城管执法队,全天 (略) 民。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
(五)夯实依法治理根基,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印发《 (略) 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全年收到复议申请83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8件,调解率21.69%。积极履行复议职能,对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案件,指导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决定,做到“案结事了”。
2.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积极推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综治中心“三所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63件,及时将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童家司法所获评第一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所。在区综治中心、童家司法所增设“ (略) 无人律所”,全区 (略) 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580余件次,满意率99%。深入实施“法援惠民生”工程,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开展“有法帮你”进校园、进工地、进企业等专题活动10余次,20 (略) 法律援助中心获 (略) “巾帼文明岗”。
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一月一主题”为载体,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70余场,其中“快闪‘宪’礼,唱响新时代”“典护未来,护航成长”法治游园会等特色普法活动获得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齐发力,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略) 镇(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聚力“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2024年, (略) 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方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贯通,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清单两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等法治议题,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带动各级各部门层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职。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 (略) 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全力申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梅园街道的“践行法治为民,建设幸福梅园”入选向省级推荐候选名单。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履职水平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 (略) 、镇(街道)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机构、政府法律顾问等作用,做到“应审尽审”,依法审查各类文件43件,提供法律意见99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和备案关,202 (略)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略) 人 (略) 政府备案。组织 (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共废止1件、宣布失效2件、部分修改1件、继续有效39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3.自觉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严 (略)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 (略) 人大监督,30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略) 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 (略) 生效裁判。广泛听取群众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批评建议。
4.着力提升行政应诉工作实效。积极推进行政应诉各项环节规范化,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证据收集、庭前答辩、出庭应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等环节;督促涉诉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形式规范、说理充分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2024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较去年下降57.14%,一审败诉案件较去年减少9件。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略) 场主体活力1.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在全省率先推行“婚姻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模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加强惠企政策兑现和开展降成本行动,今年通过“惠企通”平台兑现资金达*元。开展“远程面对面四级联办”试点工作,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可办、家门口办”,提升群众就近办便利度。
2.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构建“信用+智慧+网格”差异化监管机制,充分 (略) 两员基层社会治理作用;广泛运用“双随机、一公开”“ (略) +监管”,全年发布各类监管动态1480余条,开展联合检查20余件次。全面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制度,让监管执法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保障企业安心生产经营。
3.优化法治服务新模式。搭建政 (略) 。整合 (略) 直单位职能,推动51项职能下沉商圈一线办理,合并精简审批程序32条,缩短办理周期50%以上,开辟基层便民利企绿色通道。全方位提供法律、金融、人力、创业、惠企政策等资源咨询交流服务,建立商圈诉讼服务站,推动商圈内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管、生态、应急、劳动监察等重点执法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优化整合队*,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全面评估已下放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2.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成 (略) 人民政府行政执法 (略) ,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模式,全年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专项监督,评查案卷251份,实现各重点执法领域评查全覆盖。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场,培训300余人次,并及时清理离职、退休执法人员17人,全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44人。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及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组建夜间城管执法队,全天 (略) 民。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实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
(五)夯实依法治理根基,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印发《 (略) 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施方案》,全年收到复议申请83件,经调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8件,调解率21.69%。积极履行复议职能,对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案件,指导行政机关主动履行决定,做到“案结事了”。
2.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积极推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综治中心“三所一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人民调解案件563件,及时将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童家司法所获评第一批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所。在区综治中心、童家司法所增设“ (略) 无人律所”,全区 (略) 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580余件次,满意率99%。深入实施“法援惠民生”工程,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开展“有法帮你”进校园、进工地、进企业等专题活动10余次,20 (略) 法律援助中心获 (略) “巾帼文明岗”。
4.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一月一主题”为载体,全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70余场,其中“快闪‘宪’礼,唱响新时代”“典护未来,护航成长”法治游园会等特色普法活动获得学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提升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齐发力,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略) 镇(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聚力“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事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及时、普惠、高效、优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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