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市清风、秋浦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现将拟实施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3、项目概况:城北花园、清溪半岛、百合蓝 (略) 、香 (略) 、平天湖水岸 (略) 、 (略) (略) (包公井花园2栋A1.B1)、和谐家园、科苑新村、湖光苑9个 (略) (略) 现状基础设施、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整治,涉及涉及住户6495户,住房231栋,建筑总面积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略) (略) 、绿化、 (略) 、燃气、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基础设施, (略) 机动车停车位(含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含车棚、充电桩)、健身场地、无障碍坡道、护栏、智能快递柜等公共服务设施。(2) (略) 衔接的基础设施: (略) (略) (略) (略) 以及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
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本次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1)群众、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和诉求。(2)拟建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3)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4)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生态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建议采取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日内(2025年2月13日-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第三方机构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略) 住房和 (略)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
第三方机构单位: (略)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13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现将拟实施事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略) 清风、 (略) (略) 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2、项目主管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3、项目概况:城北花园、清溪半岛、百合蓝 (略) 、香 (略) 、平天湖水岸 (略) 、 (略) (略) (包公井花园2栋A1.B1)、和谐家园、科苑新村、湖光苑9个 (略) (略) 现状基础设施、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及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整治,涉及涉及住户6495户,住房231栋,建筑总面积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小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略) (略) 、绿化、 (略) 、燃气、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基础设施, (略) 机动车停车位(含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含车棚、充电桩)、健身场地、无障碍坡道、护栏、智能快递柜等公共服务设施。(2) (略) 衔接的基础设施: (略) (略) (略) (略) 以及通信、供电等基础设施。
4、项目建设期:建设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可能受本次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1)群众、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意见和诉求。(2)拟建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的态度。(3)媒体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4)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生态环境、交通、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建议采取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7日内(2025年2月13日-19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第三方机构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略) 住房和 (略)
联 系 人:王瑞 联系电话:*
第三方机构单位: (略)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略) 住房和 (略)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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