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千伏安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线智能化设备更新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
云南联发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千伏安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线智能化设备更新技改项目征求意见稿
1征求意见稿
1.1本项目概况
云南 (略) 在云南禄丰 (略) (略) 块新材料 (略) 内拟投资(略)元建设云南 (略) 年产(略)千伏安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线智能化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云南 (略) 拟进行技改,技改的主要内容如下:原有铸板工序9台铸板机(属于重力浇铸板栅工艺)替换为1套连轧连铸设备,连轧连铸工 (略) 工艺,技术更加先进和环保,保留原有4台铸板机(属于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做特型电池。组装工序将原有2条生产线中1条手工组装生产线更换为智能化自动组装生产线。拆除现有1台1t/h燃煤锅炉和1台2t/h燃煤锅炉,新建1台4t/h生物质燃料锅炉。厂区内其他生产、生活设备以及环保设施不变,沿用现有设施。
1.2评价结论
1.2.1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
直接引用《2023年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对当地涉及的地表水体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的介绍。
(略) 域地表径流汇入东河汇入点上游涉及的监控断面为东河水库(省控断面),下游监控断面为水文站(国控断面)。
东河水库(省控断面)监测期间的各个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Ⅲ类标准。
水文站(国控断面)监测期间的各个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Ⅲ类标准。
2)大气环境
(1)基本污染物
根据楚雄州 (略) 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2023年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略) 2023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8小时最大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 (略) 。
(2)其他污染物
在常年主导风下风向4 (略) 的1个监测点,硫酸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在A1恐龙山地质公园的1个监测点,SO2、NO2、O3、CO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一级标准。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 (略) 四周厂界的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根据监测数据,3个点位的各监测因子监测期间的监测值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的Ⅲ类水质要求。
5)土壤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本次监测的3个柱状样的各样点及厂内的1个表层样点的监测期间的监测值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项目厂外2个监测点的监测期间的监测值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1.2.2污染物排放情况结论
1)废气
(1)项目排放的所有气型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
(2)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满足排放标准的周界浓度限值要求。
(3)正常情况下,项目NOx、NO2、SO2、H2SO4小时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项目各种污染物日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各种废气污染物日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情况下,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项目H2SO4小时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TSP、PM10、PM2.5、NOx、NO2、SO2、H2SO4、铅日均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TSP、PM10、PM2.5、NOx、NO2、SO2年均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3ug/m3的要求,故需设置大气环 (略) 域,根据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
在项目做好废气治理,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水
(1)项目生产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引 (略) (略) 理达标后再回用循环冷却水补水,不足部分采用新鲜水补充。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经厂内隔油池、 (略) 理后经场内已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所以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最近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当地声环境影响小,不会发生扰民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 (略) 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不影响外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1.2.3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在正常运作情况下,项目排放的气型污染物对厂 (略) 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空气可维持现状功能;
当事故发生时,非正常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均大于正常排放时的浓度,当其向环境扩散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污染物贡献值也明显较正常排放时要大。
(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预测分析可知,项目SO2、NOx、TSP、PM10、H2SO4厂界以及厂界外均无超标点。但项目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3ug/m3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需设置大气环 (略) 域,根据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
(2)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略)
-2023)中相关规定计算得出:以厂界外延100m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3)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两者取其大的为本项目最终设置的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168m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保护目标。
建议在以后的规划中不得安排居民点、学校、医院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2)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引 (略) (略) 理达标后再回用循环冷却水补水,不足部分采用新鲜水补充。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经厂内隔油池、 (略) 理后经场内已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所以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项目在认真落实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及管理要求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4)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经过隔声、消声、 (略) 和距离衰减后,经影响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
-2008)3类标准限值。从运营期噪声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项目所有固体废物都得到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经分析,建设单位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可行的,在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在环评要求的风险方法措施落实后是可以接受的。
7)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源头防控,过程防控的措施后,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2.4评价总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禄丰 (略) (略) 规划,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设备升级,项目的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略) 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 (略) 域环境功能。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征求意见稿
1.1本项目概况
云南 (略) 在云南禄丰 (略) (略) 块新材料 (略) 内拟投资(略)元建设云南 (略) 年产(略)千伏安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线智能化设备更新技改项目。
云南 (略) 拟进行技改,技改的主要内容如下:原有铸板工序9台铸板机(属于重力浇铸板栅工艺)替换为1套连轧连铸设备,连轧连铸工 (略) 工艺,技术更加先进和环保,保留原有4台铸板机(属于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做特型电池。组装工序将原有2条生产线中1条手工组装生产线更换为智能化自动组装生产线。拆除现有1台1t/h燃煤锅炉和1台2t/h燃煤锅炉,新建1台4t/h生物质燃料锅炉。厂区内其他生产、生活设备以及环保设施不变,沿用现有设施。
1.2评价结论
1.2.1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
直接引用《2023年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对当地涉及的地表水体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的介绍。
(略) 域地表径流汇入东河汇入点上游涉及的监控断面为东河水库(省控断面),下游监控断面为水文站(国控断面)。
东河水库(省控断面)监测期间的各个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Ⅲ类标准。
水文站(国控断面)监测期间的各个监测因子的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Ⅲ类标准。
2)大气环境
(1)基本污染物
根据楚雄州 (略) 于2024年6月3日发布的《2023年楚雄州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略) 2023年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O3-8小时最大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项 (略) 域 (略) 。
(2)其他污染物
在常年主导风下风向4 (略) 的1个监测点,硫酸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在A1恐龙山地质公园的1个监测点,SO2、NO2、O3、CO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一级标准。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 (略) 四周厂界的声环境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
根据监测数据,3个点位的各监测因子监测期间的监测值可以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的Ⅲ类水质要求。
5)土壤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本次监测的3个柱状样的各样点及厂内的1个表层样点的监测期间的监测值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项目厂外2个监测点的监测期间的监测值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表1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
1.2.2污染物排放情况结论
1)废气
(1)项目排放的所有气型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
(2)项目厂界各污染物小时浓度贡献值满足排放标准的周界浓度限值要求。
(3)正常情况下,项目NOx、NO2、SO2、H2SO4小时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项目各种污染物日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项目各种废气污染物日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情况下,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项目H2SO4小时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TSP、PM10、PM2.5、NOx、NO2、SO2、H2SO4、铅日均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TSP、PM10、PM2.5、NOx、NO2、SO2年均浓度预测值最大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3ug/m3的要求,故需设置大气环 (略) 域,根据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
在项目做好废气治理,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前提下,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水
(1)项目生产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引 (略) (略) 理达标后再回用循环冷却水补水,不足部分采用新鲜水补充。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经厂内隔油池、 (略) 理后经场内已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所以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最近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当地声环境影响小,不会发生扰民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 (略) 理处置,处置率达到100%,不影响外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1.2.3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通过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在正常运作情况下,项目排放的气型污染物对厂 (略) 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贡献值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空气可维持现状功能;
当事故发生时,非正常排放废气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均大于正常排放时的浓度,当其向环境扩散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污染物贡献值也明显较正常排放时要大。
(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预测分析可知,项目SO2、NOx、TSP、PM10、H2SO4厂界以及厂界外均无超标点。但项目铅的小时浓度贡献值为3.(略)ug/m3,占标率为121.87%。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及修改单3ug/m3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需设置大气环 (略) 域,根据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
(2)卫生防护距离
依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略)
-2023)中相关规定计算得出:以厂界外延100m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3)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168m,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两者取其大的为本项目最终设置的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168m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保护目标。
建议在以后的规划中不得安排居民点、学校、医院及食品加工企业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
2)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引 (略) (略) 理达标后再回用循环冷却水补水,不足部分采用新鲜水补充。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经厂内隔油池、 (略) 理后经场内已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略)-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 (略) (略) 洒水降尘,不外排。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后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
所以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项目在认真落实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及管理要求后,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是可控的。
4)项目各主要噪声源在经过隔声、消声、 (略) 和距离衰减后,经影响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
-2008)3类标准限值。从运营期噪声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项目所有固体废物都得到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经分析,建设单位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可行的,在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在环评要求的风险方法措施落实后是可以接受的。
7)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源头防控,过程防控的措施后,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2.4评价总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云南省产业政策,符合云南禄丰 (略) (略) 规划,项目在原有车间内进行设备升级,项目的选址可行,项目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在采取减缓和应急措施后在可接受范围。项目的建设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略) 理处置措施可靠,处理工艺合理可行,在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不 (略) 域环境功能。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