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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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2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江苏英 (略) 新建110千伏 (略) 工程

(略) (略) 经 (略) 境内

江苏省高邮经 (略) 管理委员会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新建11 (略) 路径长度6.56km,其中同塔双 (略) (本期运行1回)路径长度6.29km,双设单 (略) 路径长度0.27km; (略) 导线型号为1×JL3/G1A-400/35,新建塔基32基, (略) 导线型号为ZC-*-64/110-1×800mm2

①电磁环境: (略) 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略) 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通过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架空导线对地高度≥10.8m),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③生态环境: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略) 高邮 (略) 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传 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商务大厦19层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年2月1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江苏英 (略) 新建110千伏 (略) 工程

(略) (略) 经 (略) 境内

江苏省高邮经 (略) 管理委员会

江苏嘉溢安全 (略)

新建11 (略) 路径长度6.56km,其中同塔双 (略) (本期运行1回)路径长度6.29km,双设单 (略) 路径长度0.27km; (略) 导线型号为1×JL3/G1A-400/35,新建塔基32基, (略) 导线型号为ZC-*-64/110-1×800mm2

①电磁环境: (略) 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 (略) 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②噪声:通过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架空导线对地高度≥10.8m),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以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③生态环境: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略) 高邮 (略) 网上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传 真:0514-*

通讯地址: (略) 商务大厦19层

邮 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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