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福建 (略)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
公示时长 | 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2025-2-14 17:00至2025-2-21 17:00 | |||
(略) 划 | 福建省- (略) -南靖县 | 地块面积(m2) | *.95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略) 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 | |||
经度 | 117.*° | 纬度 | 23.*°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 至 2025-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福建 (略) | 联系人 | 曾凯宁 | 联系电话 | *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略) (略) 碧湖街道万达中心A座1709室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事业单位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17-1号收费大厅综合办公楼101室 |
2024年, (略) 办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手续,为了解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略) 的委托,福建 (略) 承担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20.3324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7.*°,纬度23.*°,地块四至:地块北侧为河墘 (略) ;南侧为河墘村林地;东侧为河墘村林地;西侧为河墘 (略) 。
根据《南靖县发 (略) 关于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3〕38号),该文件描述调查地块拟建设金山水厂,因此调查地块属于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
(1)调查地块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20.3324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 (略) 提供的《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周边1km存在部分工业企业,但其生产不会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4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 (略) 域和疑似污染物。
综上所述,本项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项目名称 |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福建 (略)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
公示时长 | 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 2025-2-14 17:00至2025-2-21 17:00 | |||
(略) 划 | 福建省- (略) -南靖县 | 地块面积(m2) | *.95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略) 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 | |||
经度 | 117.*° | 纬度 | 23.*°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 至 2025-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福建 (略) | 联系人 | 曾凯宁 | 联系电话 | *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略) (略) 碧湖街道万达中心A座1709室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事业单位 | 土地使用权人 | (略)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17-1号收费大厅综合办公楼101室 |
2024年, (略) 办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手续,为了解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略) 的委托,福建 (略) 承担了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用地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20.3324亩),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7.*°,纬度23.*°,地块四至:地块北侧为河墘 (略) ;南侧为河墘村林地;东侧为河墘村林地;西侧为河墘 (略) 。
根据《南靖县发 (略) 关于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3〕38号),该文件描述调查地块拟建设金山水厂,因此调查地块属于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
(1)调查地块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河墘村,总占地面积为*.95平方米(20.3324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 (略) 提供的《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金山水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
(2)调查地块周边1km存在部分工业企业,但其生产不会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3)调查地块利用过程不存在重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无泄漏情况;不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尚不存在地块的管线、沟渠泄漏情况;场地历史活动未对场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
(4)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情况不属于工业用地,现场踏勘快速检测中地块内土壤样品共检测了14种重金属和总挥发性有机物,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评价结果为全部达标,未发现疑 (略) 域和疑似污染物。
综上所述,本项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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