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中心城区XZ02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3-01、C03-02、C03-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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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心城区XZ0201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3-01、C03-02、C03-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批前公示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阳高新管委会申请,我局开展了《 (略) (略) XZ02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C03-01、C03-02、C03-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 (略) 位

拟调整地块位 (略) (略) 以东、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 (略) 以北。

二、调整内容

C03-01地块(公园绿地)调整至北侧临富康大道,用地规模不变;

C03-02、C03-03地块( (略) 服务设施用地)合并为C03-02地块(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规模由0.86公顷调整为至0.6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

C03-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规模由1.63公顷调整为1.83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5%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限高由55米调整为50米,其他指标不变;

C03-06-01、 C03-06-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5%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限高由55米调整为50米,其他指标不变。(具体调整详见展板)

三、调整原因

促 (略) 高质量发展,提升住宅品质,根 (略) 管委会申请调整。该项规划调整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于2025年1月12 (略) 规划业务会审查,于2025年2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审议。

四、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27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 (略) 络反馈 (略) 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 (略) 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 (略) 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联系电话: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

规划组织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规划编制单位: (略) 国土空 (略)

根据襄阳高新管委会申请,我局开展了《 (略) (略) XZ02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C03-01、C03-02、C03-03等地块调整论证方案》的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征询公众意见。欢迎公众对规划内容提出宝贵意见,组织编制部门将予以认真研究并对规划内容进一步深化完善。

一、 (略) 位

拟调整地块位 (略) (略) 以东、富康大道以南、奔驰大道以西、 (略) 以北。

二、调整内容

C03-01地块(公园绿地)调整至北侧临富康大道,用地规模不变;

C03-02、C03-03地块( (略) 服务设施用地)合并为C03-02地块(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规模由0.86公顷调整为至0.6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

C03-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规模由1.63公顷调整为1.83公顷,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5%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限高由55米调整为50米,其他指标不变;

C03-06-01、 C03-06-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由不大于2.0调整为不大于1.8,建筑密度由不大于25%调整为不大于22%,建筑限高由55米调整为50米,其他指标不变。(具体调整详见展板)

三、调整原因

促 (略) 高质量发展,提升住宅品质,根 (略) 管委会申请调整。该项规划调整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于2025年1月12 (略) 规划业务会审查,于2025年2月 (略)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审议。

四、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27日

五、反馈意见方式

(一) (略) 络反馈 (略) 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 (略) 邮箱反馈意见。

(三)通过信件邮寄或 (略) 办公场所提交意见。

六、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说明对公示事项的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三)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七、联系方式

网站:http://**.cn

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胜利街 (略) 自然资源和 (略)

联系电话:建设用地规划科(0710-#)

邮编:#

附件:公示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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