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江苏 (略) 微电 (略) 络工厂项目 | 常州经 (略) 遥观 (略) 19号 | 江苏 (略) | 公司拟投资(略)万元,淘汰现有落后生产设备,购置更为先进智能的设备及生产管理系统600台/套,在“微电机数字化工厂提升项目”基础上进行改建,依托原有3#楼、12#楼智能化工厂生产线,建设提升智能柔性生产线,完善 (略) 制造模式。项目建成后维持1.5亿只步进电机的生产能力不变。 | 废气: 本项目不新增工艺废气排放。 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水洗废水依托现有三效 (略) 理,冷凝水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本次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厂区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进 (略)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各厂界噪声值能够稳定达标。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本身的生产工艺、噪声源特性及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在工艺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略) ,在项目布置时,将噪声源较集中的设备布 (略) 车间的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充分利用建筑物、构建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如安装减振垫,同时车间合理设置隔断;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 ④加强管理,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操作撞击、汽车鸣笛等偶发噪声。 项目所在地北厂界 (略) 最近距离为10m,根据《 (略) 区声环 (略) 划(2017)》, (略) (略) 生活性主干道, (略) 域均为2类噪 (略)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 (略) 域划分为4a类标 (略) 域。故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略) 30m2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建设,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产生的蒸发残液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理处置率100%。 | / | 0519-(略) |
1、公示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江苏 (略) 微电 (略) 络工厂项目 | 常州经 (略) 遥观 (略) 19号 | 江苏 (略) | 公司拟投资(略)万元,淘汰现有落后生产设备,购置更为先进智能的设备及生产管理系统600台/套,在“微电机数字化工厂提升项目”基础上进行改建,依托原有3#楼、12#楼智能化工厂生产线,建设提升智能柔性生产线,完善 (略) 制造模式。项目建成后维持1.5亿只步进电机的生产能力不变。 | 废气: 本项目不新增工艺废气排放。 废水: 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水洗废水依托现有三效 (略) 理,冷凝水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本次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厂区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接管进 (略)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生活污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项目应加强管理,确保各厂界噪声值能够稳定达标。建设单位结合项目本身的生产工艺、噪声源特性及噪声源强,降噪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在工艺设计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略) ,在项目布置时,将噪声源较集中的设备布 (略) 车间的中央,其它噪声源亦尽可能远离厂界,充分利用建筑物、构建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如安装减振垫,同时车间合理设置隔断;平时加强机械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发出的噪声。 ④加强管理,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尽可能减少操作撞击、汽车鸣笛等偶发噪声。 项目所在地北厂界 (略) 最近距离为10m,根据《 (略) 区声环 (略) 划(2017)》, (略) (略) 生活性主干道, (略) 域均为2类噪 (略)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35m (略) 域划分为4a类标 (略) 域。故项目所在地东、南、西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北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略) 30m2危废仓库。危废贮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建设,储存能力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求。 本项目产生的蒸发残液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理处置率100%。 | / | 0519-(略) |
1、公示期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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