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县三号玉石子料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受 (略) 的委托,新疆煤 (略) 承担了“ (略) 新疆洛浦县三号玉石(子料)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新疆洛浦县三号玉石(子料)矿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洛浦县城313°方向直线距离1 (略) , (略) 划属新疆维吾 (略) 洛浦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0°04′08″;北纬37°09′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矿区面积0.0302平方千米,拟设开采标高:1342米—1293米,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设计年生产资源量31.#m3,服务年限1a;矿山主要组成为采矿场、 (略) 和废石场,(工业广场、矿 (略) 和 (略) 共用, (略) )。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新疆 (略) (略) 北京和田 (略) 玉 (略) 杭州大道2号1号楼5-25号
联系人:白雅雪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77号
联系人:颜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2025年2月14日
受 (略) 的委托,新疆煤 (略) 承担了“ (略) 新疆洛浦县三号玉石(子料)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新疆洛浦县三号玉石(子料)矿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洛浦县城313°方向直线距离1 (略) , (略) 划属新疆维吾 (略) 洛浦县管辖。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0°04′08″;北纬37°09′22″。
建设规模及内容:矿区面积0.0302平方千米,拟设开采标高:1342米—1293米,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设计年生产资源量31.#m3,服务年限1a;矿山主要组成为采矿场、 (略) 和废石场,(工业广场、矿 (略) 和 (略) 共用, (略) )。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新疆 (略) (略) 北京和田 (略) 玉 (略) 杭州大道2号1号楼5-25号
联系人:白雅雪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77号
联系人:颜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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