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宁县绿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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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泰宁县绿肥及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

  一、补助对象

  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绿肥种子、根瘤菌剂购买、机械翻压还田补贴、使用商品有机肥补贴、建立示范片、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宣传资料等。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示范推广绿肥种植,每亩补贴20元,由县 (略) 统一招标采购绿肥种子,并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在新种植绿肥 (略) ,鼓励采用根瘤菌剂拌种;对绿肥机械翻压还田给予适当补助。

  2.有机肥示范推广,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以上,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即每吨补贴不超过400元),由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购买有机肥料《NY/T525-2021农业行业标准》,并取得福建省肥料登记证的商品有机肥。商品有机肥项目县(市、区)应将补贴的商品有机肥施用到耕地及园地。

  四、申报程序

  省厅统一安排到项目县,示范推广绿肥种植由项目县按照“县级采购、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的流程进行;有机肥推广由项目县按照“登记造册、乡镇汇总、张榜公示、县级核算、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泰宁县 (略)

  2025年2月17日

  一、补助对象

  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绿肥种子、根瘤菌剂购买、机械翻压还田补贴、使用商品有机肥补贴、建立示范片、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指导、现场观摩、标识牌制作、宣传资料等。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1.示范推广绿肥种植,每亩补贴20元,由县 (略) 统一招标采购绿肥种子,并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在新种植绿肥 (略) ,鼓励采用根瘤菌剂拌种;对绿肥机械翻压还田给予适当补助。

  2.有机肥示范推广,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以上,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即每吨补贴不超过400元),由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购买有机肥料《NY/T525-2021农业行业标准》,并取得福建省肥料登记证的商品有机肥。商品有机肥项目县(市、区)应将补贴的商品有机肥施用到耕地及园地。

  四、申报程序

  省厅统一安排到项目县,示范推广绿肥种植由项目县按照“县级采购、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的流程进行;有机肥推广由项目县按照“登记造册、乡镇汇总、张榜公示、县级核算、资金拨付”的流程进行。

泰宁县 (略)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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