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104号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陕西菲美 (略) 年产300套高端全屋定制家居加工建设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5号 |
2 | 陕西 (略) 兴平装备制造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6号 |
3 | 陕西西北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咸环兴批复〔2025〕7号 |
4 | 陕西宇航立 (略) 年产#片超硬金刚石磨料生产线加工建设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8号 |
5 | 陕西沐阳 (略) 机械加工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9号 |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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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菲美 (略) 年产300套高端全屋定制家居加工建设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5号 |
2 | 陕西 (略) 兴平装备制造基地升级改造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6号 |
3 | 陕西西北 (略) 年产#平方米钢化、夹层、中空玻璃加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咸环兴批复〔2025〕7号 |
4 | 陕西宇航立 (略) 年产#片超硬金刚石磨料生产线加工建设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8号 |
5 | 陕西沐阳 (略) 机械加工零部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咸环兴批复〔202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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