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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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信息公开元数据
索引号 (略)/2025-(略)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 (略)
成文日期 2025-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ZX-L2-16地块 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浏览次数: 来源:永嘉县自然资 (略) 字体:[ ]

《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ZX-L2-16地块规划修改》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了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8日——2025年03月20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ZX-L2-16地块,地块东侧为龙桥北街、南 (略) 、西 (略) 、北 (略) 。原控规中ZX-L2-16地块用地面积为5340㎡,本次规划经核实后,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5268㎡。

二、用地面积和用地界线修改

为加速 (略)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本规划修改将ZX-L2-16地块一分为二,东侧现状民房保留,地块编号修改为ZX-L2-16a,用地面积为446㎡;西侧地块编号修改为ZX-L2-16b,用地面积为4822㎡。

三、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将ZX-L2-16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A2)和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ZX-L2-16a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ZX-L2-16b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

四、 (略) 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因本次规划增加了文化设施,且新增居住用地内为现状民房,对原控规设置的教育设施没有影响, (略) 政基础设 (略) 服务、垃圾收集点、开闭所配置影响不大, (略) 政和公共配套仍按原规划设置。

五、其他

遵循与控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 (略) 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8日--2025年03月20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 (略) )

邮编:(略)(上塘)

联系电话:0577—(略)

永嘉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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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 (略)
成文日期 2025-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ZX-L2-16地块 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8 浏览次数: 来源:永嘉县自然资 (略) 字体:[ ]

《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ZX-L2-16地块规划修改》经县政府同意后启动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 (略) 编制,已于2025年2月13日通过了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8日——2025年03月20日(共30个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瓯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ZX-L2-16地块,地块东侧为龙桥北街、南 (略) 、西 (略) 、北 (略) 。原控规中ZX-L2-16地块用地面积为5340㎡,本次规划经核实后,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5268㎡。

二、用地面积和用地界线修改

为加速 (略) 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本规划修改将ZX-L2-16地块一分为二,东侧现状民房保留,地块编号修改为ZX-L2-16a,用地面积为446㎡;西侧地块编号修改为ZX-L2-16b,用地面积为4822㎡。

三、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规划将ZX-L2-16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修改为文化设施用地(A2)和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ZX-L2-16a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ZX-L2-16b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A2)。

四、 (略) 政配套设施的修改

因本次规划增加了文化设施,且新增居住用地内为现状民房,对原控规设置的教育设施没有影响, (略) 政基础设 (略) 服务、垃圾收集点、开闭所配置影响不大, (略) 政和公共配套仍按原规划设置。

五、其他

遵循与控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规划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修改和与该规划修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若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 (略) 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8日--2025年03月20日(共30个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 (略) 站http://**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 (略) 117号(永嘉县自然资 (略) )

邮编:(略)(上塘)

联系电话:0577—(略)

永嘉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图:

1、 区位图

2、 土地使用现状图

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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