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阶段验收结果的公告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阶段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位于嘉禾乡明子山村明子山村民小组、龙潭村民小组,面积28.5964公顷,用于弃土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略) (略) 勐 (略) 第8项目经理部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 (略) 提出复垦验收。近日,我局会同县林 (略) 、县 (略) 、 (略) 、州 (略) (略) 、县 (略) 嘉禾乡人民政府对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79-(略) 附件:1.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公示表 2.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确认书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 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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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确认书.pdf】 | ||||||||||||||||||||||||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位于嘉禾乡明子山村明子山村民小组、龙潭村民小组,面积28.5964公顷,用于弃土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略) (略) 勐 (略) 第8项目经理部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 (略) 提出复垦验收。近日,我局会同县林 (略) 、县 (略) 、 (略) 、州 (略) (略) 、县 (略) 嘉禾乡人民政府对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临时用地复垦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 (略) 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电话:0879-(略) 附件:1.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公示表 2.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确认书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略) 2025年2月18日 附件1 勐醒至江城至绿 (略) 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城县第二批)土地复垦验收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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