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四川爱众 (略) (略) 综合能源站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文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爱众·低碳生活荟(分期验收)
建设单位:四川爱众 (略) (略) 综合能源站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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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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