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东郊椰玉椰子油加工厂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东郊椰玉椰子油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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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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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东郊椰玉椰子油加工厂项目 | |
文昌东郊椰玉椰子加工厂" | |
(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 (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南宝陈村19号 | |
海南晨 (略) | |
项目位于 (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南宝陈村1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48.143m2,建筑面积为7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已建1座建筑面积660m2的生产车间、 (略) 、杂物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内设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2座烘干机房分别配套建设1台生物质热风炉。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生产内容及规模为:非食用椰子油428t/a。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0.0%。 | |
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及“生态 (略) 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前提下,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 |
项目为非食用椰子油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椰子油生产项目查询规划情况意见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4﹞2367号)和《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项目申请地 (略) 东郊镇码头村委会地段,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 (略) ),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在2022年国土现状调查成果中地类为坑塘水面、 (略) 、其他林地、乔木林地、设施农用地。项目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项目地块用地不涉及占用林地,与《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符。根据《 (略) 东郊镇东郊村村庄规划(2020-2035)》,拟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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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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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域的TSP监测值在0.169~0.182mg/m3间, (略) 域满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该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相 (略) 目标值要求。 | |
①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可采用抗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间禁止带火种进入;项目 (略) 域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与设施,指定专人管理。 (略) 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措施,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进行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略) 四周设截流沟和地 (略) 设雨水隔油沉淀池,对冲刷晾晒地面油渍的雨水进 (略) 理。隔油池浮油定期清理并交由有资 (略) 置。 ④配备废液收集桶、吸附棉等材料,可在事故情况下收集泄漏的废液; ⑤设置报警按钮,同时与相关责任人的手机端互联。出现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⑥与周边单位和 (略) 建立联动机制,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 (略) 上报,及时 (略) 员工及周围群众; 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常 (略) 理设备和保障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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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文昌东郊椰玉椰子油加工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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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 (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南宝陈村19号 | |
海南晨 (略) | |
项目位于 (略) 东郊镇宝玉村委会南宝陈村19号。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48.143m2,建筑面积为77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已建1座建筑面积660m2的生产车间、 (略) 、杂物间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车间内设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2座烘干机房分别配套建设1台生物质热风炉。厂区内不设食堂及宿舍。生产内容及规模为:非食用椰子油428t/a。项目总投资为*元,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30.0%。 | |
项目选址合理,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及“生态 (略) 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前提下,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 |
项目为非食用椰子油加工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椰子油生产项目查询规划情况意见的复函》(文自然资函﹝2024﹞2367号)和《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局部图,项目申请地 (略) 东郊镇码头村委会地段,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乡 (略) ),不涉及占用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在2022年国土现状调查成果中地类为坑塘水面、 (略) 、其他林地、乔木林地、设施农用地。项目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项目地块用地不涉及占用林地,与《 (略)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符。根据《 (略) 东郊镇东郊村村庄规划(2020-2035)》,拟选址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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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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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域的TSP监测值在0.169~0.182mg/m3间, (略) 域满足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该监测点位监测值满足相 (略) 目标值要求。 | |
①危废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实现规范化贮存,可采用抗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危废间禁止带火种进入;项目 (略) 域配备一定的消防应急物资与设施,指定专人管理。 (略) 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措施,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进行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略) 四周设截流沟和地 (略) 设雨水隔油沉淀池,对冲刷晾晒地面油渍的雨水进 (略) 理。隔油池浮油定期清理并交由有资 (略) 置。 ④配备废液收集桶、吸附棉等材料,可在事故情况下收集泄漏的废液; ⑤设置报警按钮,同时与相关责任人的手机端互联。出现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⑥与周边单位和 (略) 建立联动机制,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 (略) 上报,及时 (略) 员工及周围群众; 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常 (略) 理设备和保障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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