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神康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亳州神康脑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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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神康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亳州神康脑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4〕69号

关于《 (略) (略) 亳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亳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略) 城父镇,项目占地#.4平方米,建筑面积5808.27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 (略) 部、门诊医技科室,购置医疗基本设备、专科设备,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购置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等。项目为二级 (略) ,拟设床位100张,门诊日接诊量约为35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206-#-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 (略) 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略) 理站周边恶臭采 (略) 理设施加盖密闭,加强周边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中表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确保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的相关要求。

(三)分 (略) 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 (略) 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 (略) 理后排 (略) 。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雨 (略) ,雨水收集后进 (略) 。项目综合废水经化 (略) 理后,再进入自 (略) (略) 理达标后经项目西侧小渠排入干溪沟。确保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按《医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污泥应按危 (略) (略) 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医疗机构污泥 (略) 置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严禁乱丢乱放。确保各类固废得 (略) 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 (略) 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五、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城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生 (略)

2024年12月12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城父镇人民政府


谯环表〔2024〕69号

关于《 (略) (略) 亳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亳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略) 城父镇,项目占地#.4平方米,建筑面积5808.27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 (略) 部、门诊医技科室,购置医疗基本设备、专科设备,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购置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等。项目为二级 (略) ,拟设床位100张,门诊日接诊量约为35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项目代码:2206-#-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 (略) 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略) 理站周边恶臭采 (略) 理设施加盖密闭,加强周边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中表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确保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的相关要求。

(三)分 (略) 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 (略) 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 (略) 理后排 (略) 。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雨 (略) ,雨水收集后进 (略) 。项目综合废水经化 (略) 理后,再进入自 (略) (略) 理达标后经项目西侧小渠排入干溪沟。确保废水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按《医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污泥应按危 (略) (略) 置,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医疗机构污泥 (略) 置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严禁乱丢乱放。确保各类固废得 (略) 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做好防火、防泄漏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 (略) 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按要求制定例行监测方案,并开展例行监测。

四、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五、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城父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略) 生 (略)

2024年12月12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城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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