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规划图则拟批准前的公示
关于浏阳市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规划图则拟批准前的公示
地块名称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 |
申请单位 | (略) |
设计单位 | (略) (略) |
地块位置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督正村,开元大道南侧 |
基本情况 | 本地块由43-2号、43-3号等地块构成,须统一开发、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9平方米,建筑密度35%≤D≤50%,容积率1.0≤FAR≤2.0,绿地率10%≤GAR≤15%,建筑限高50米。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
经办科室 | 永安自然资源所 |
联系电话 | 0731-* |
附 图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规划图则 |
备 注 | 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提出书面意见,您的合理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之一(您的意见或建议恕不一一函复) |
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18日 |
(略) (略) 永安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18日
地块名称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 |
申请单位 | (略) |
设计单位 | (略) (略) |
地块位置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督正村,开元大道南侧 |
基本情况 | 本地块由43-2号、43-3号等地块构成,须统一开发、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9平方米,建筑密度35%≤D≤50%,容积率1.0≤FAR≤2.0,绿地率10%≤GAR≤15%,建筑限高50米。 |
公示期限 | 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
经办科室 | 永安自然资源所 |
联系电话 | 0731-* |
附 图 | (略) 永安镇西湖潭村43号地块规划图则 |
备 注 | 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提出书面意见,您的合理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依据之一(您的意见或建议恕不一一函复) |
公示日期 | 2025年2月18日 |
(略) (略) 永安自然资源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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