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玉米节水增粮增效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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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玉米节水增粮增效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挖掘我县春玉米单产提升潜力,实施节水增粮措施,打造一批节水增粮示范田、样板田,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渭北旱塬春玉米单产提高。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一批作务水平高、配合度高的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土地权属在我县域内的合作社、种粮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种植户(多户联合)等。

二、征集条件

1、在长武县域内,土地权属清晰,无土地纠纷或争议。

2、补助对象为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种植户,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连片种植玉米作物(区位优势突出、地力状况良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可放宽条件),种植大户、整村、整镇或者多户可以联合申报。

3、做务精细,配合度高,信誉度好,具有劳动力且自愿采用“可降解地膜”或者使用“保水剂”技术的种植者。

4、往年已享受示范补助,但未按规定技术要求种植者和纳入黑名单的村、户不予补助。

5、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查合格的。

三、补助标准

对于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进行物化补贴,计划补贴发放可降解地膜或者保水剂抗旱保水物资。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

五、报名地点

长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长武县 (略) 五楼)。

联系人:金子航

联系电话:029-*

六、报名手续

1、申请书(镇村盖章)、承诺书;

2、土地权属或者流转证明、地块信息;

3、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申报者必须所有种植户签字。

长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2月19日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挖掘我县春玉米单产提升潜力,实施节水增粮措施,打造一批节水增粮示范田、样板田,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渭北旱塬春玉米单产提高。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一批作务水平高、配合度高的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土地权属在我县域内的合作社、种粮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种植户(多户联合)等。

二、征集条件

1、在长武县域内,土地权属清晰,无土地纠纷或争议。

2、补助对象为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者种植户,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连片种植玉米作物(区位优势突出、地力状况良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可放宽条件),种植大户、整村、整镇或者多户可以联合申报。

3、做务精细,配合度高,信誉度好,具有劳动力且自愿采用“可降解地膜”或者使用“保水剂”技术的种植者。

4、往年已享受示范补助,但未按规定技术要求种植者和纳入黑名单的村、户不予补助。

5、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核查合格的。

三、补助标准

对于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主体进行物化补贴,计划补贴发放可降解地膜或者保水剂抗旱保水物资。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

五、报名地点

长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长武县 (略) 五楼)。

联系人:金子航

联系电话:029-*

六、报名手续

1、申请书(镇村盖章)、承诺书;

2、土地权属或者流转证明、地块信息;

3、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合申报者必须所有种植户签字。

长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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