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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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登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3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3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5/16号窗口)

  联系方式:0763-*

  附件: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正申请明细表

(太坪村)不动产更正申请登记公告 附表.xls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9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登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3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略) 3号(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5/16号窗口)

  联系方式:0763-*

  附件: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更正申请明细表

(太坪村)不动产更正申请登记公告 附表.xls

   公告单位: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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