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贺镇长者饭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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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贺镇长者饭堂供餐服务采购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博贺镇开展长者饭堂运营工作。博贺镇长者饭堂就餐地点设在博贺社工服务点一楼,现面向社会招募采购供餐服务合作企业。

  一、合作单位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人公益事业,能积 (略) (略) 和博贺镇开展为老年人助餐工作。

  2. (略) 场监管部门取得法人登记资格且手续合法、齐全的餐饮企业、个体户;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政府机关饭堂或国有企事业经营的饭堂。

  3.自 (略) (略) 、区市场监 (略) 、博贺镇等有关单位的指导监督,为老人提供安全、便利、快捷助餐服务。

  4.在博 (略) 附近经营,距离博贺社工服务点不超过3公里,有良好餐饮行业经营经验,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合作。

  二、服务内容

  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需在工作日提供午餐送餐服务,将餐食送至博贺社工服务点,每餐提供两荤一素一汤,配有米饭。菜色由博贺镇人民政府征求就餐老人后与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商定,不得出现超过20%老人不喜欢的菜色。饭菜份量以老人吃饱为准。

  每天供应午餐的份数由博贺镇人民政府提前核定。

  三、服务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四、餐费单价报价及餐费支付

  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提供的餐费单价报价应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烹调好、打包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米、菜、肉、调料等材料和人工、水、电、煤气等饭菜交付给就餐者前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包括从饭店送餐到就餐点所需的配送费用。

  综合考虑博贺目前饮食价格和老人口味、饭菜量等,确定餐费每人份报价上限为18元,下限为15元。配送费用不考虑供餐份数的变化,按每天30元不变价单独结算。

  每月餐费由博贺镇人民 (略) (略) 核对无误后,由区财政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配送费与餐费同时支付。

  五、报名事宜

  1.报价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2.报名材料:

  报价需一次性密封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报价函(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0楼2021办公室

  5.联系人:陈俊池,联系电话:(略)

  六、确定采购中标人

  2025年2月26日17:00,在港务中心20楼2021办公室现场拆封报价函,价低者中标。 (略) 将与合作方签订合同(见附件)。

  附件:1.报价函.docx

   2.博贺镇长者饭堂供餐服务合同.docx

  

广东茂名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2025年2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博贺镇开展长者饭堂运营工作。博贺镇长者饭堂就餐地点设在博贺社工服务点一楼,现面向社会招募采购供餐服务合作企业。

  一、合作单位条件要求

  1.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人公益事业,能积 (略) (略) 和博贺镇开展为老年人助餐工作。

  2. (略) 场监管部门取得法人登记资格且手续合法、齐全的餐饮企业、个体户;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政府机关饭堂或国有企事业经营的饭堂。

  3.自 (略) (略) 、区市场监 (略) 、博贺镇等有关单位的指导监督,为老人提供安全、便利、快捷助餐服务。

  4.在博 (略) 附近经营,距离博贺社工服务点不超过3公里,有良好餐饮行业经营经验,具有实际经营场所。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合作。

  二、服务内容

  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需在工作日提供午餐送餐服务,将餐食送至博贺社工服务点,每餐提供两荤一素一汤,配有米饭。菜色由博贺镇人民政府征求就餐老人后与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商定,不得出现超过20%老人不喜欢的菜色。饭菜份量以老人吃饱为准。

  每天供应午餐的份数由博贺镇人民政府提前核定。

  三、服务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四、餐费单价报价及餐费支付

  合作企业(个体户、饭堂)提供的餐费单价报价应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烹调好、打包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米、菜、肉、调料等材料和人工、水、电、煤气等饭菜交付给就餐者前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包括从饭店送餐到就餐点所需的配送费用。

  综合考虑博贺目前饮食价格和老人口味、饭菜量等,确定餐费每人份报价上限为18元,下限为15元。配送费用不考虑供餐份数的变化,按每天30元不变价单独结算。

  每月餐费由博贺镇人民 (略) (略) 核对无误后,由区财政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配送费与餐费同时支付。

  五、报名事宜

  1.报价时间: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2.报名材料:

  报价需一次性密封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报价函(见附件)。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0楼2021办公室

  5.联系人:陈俊池,联系电话:(略)

  六、确定采购中标人

  2025年2月26日17:00,在港务中心20楼2021办公室现场拆封报价函,价低者中标。 (略) 将与合作方签订合同(见附件)。

  附件:1.报价函.docx

   2.博贺镇长者饭堂供餐服务合同.docx

  

广东茂名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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