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2万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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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19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2万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 (略) 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略)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略)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省新镇扶 (略) (略) 8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位置进行扩建, (略) 占地面积(略)m2,新增建筑面积9100m2; (略) 总占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m2。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 (略) (略) 理厂服务范围内,项 (略) 域生 (略) (略) (略) 理厂。生活污 (略) (略) 理厂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略)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B等级标准; (略) (略) 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西溪。

  6.2废气

  项目铸造工段中熔化、浇注、喷砂、脱模/落砂、砂处理工序和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制芯工序产生非(略)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表面涂装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木作工序和涂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项目胶合和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略)烷总烃)共用同一 (略) 理设施,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排放限值要求。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措施后,运营投产后对厂界四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敏 (略) 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炉渣、废砂、除尘灰、板材边角料、浴室柜生产粉尘收集后外 (略)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水帘喷漆废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略)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略)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 (略) 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 (略) 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略)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年产高精度五金卫浴配件2000吨、浴室柜2.(略)套、淋浴房5000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省新镇扶 (略) (略) 8号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位置进行扩建, (略) 占地面积(略)m2,新增建筑面积9100m2; (略) 总占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m2。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 (略) (略) 理厂服务范围内,项 (略) 域生 (略) (略) (略) 理厂。生活污 (略) (略) 理厂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略)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B等级标准; (略) (略) 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西溪。

  6.2废气

  项目铸造工段中熔化、浇注、喷砂、脱模/落砂、砂处理工序和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制芯工序产生非(略)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表面涂装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木作工序和涂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项目胶合和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略)烷总烃)共用同一 (略) 理设施,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排放限值要求。

  6.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强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措施后,运营投产后对厂界四周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敏 (略) 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废炉渣、废砂、除尘灰、板材边角料、浴室柜生产粉尘收集后外 (略)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水帘喷漆废液、废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 (略) 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略)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 (略) 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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