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北京蓝星商社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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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北京蓝星商社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现将《城关区北京蓝星商社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本地块位于 (略) (略) 草场街街 (略) 1-27号,原为蓝星(兰州) (略) (曾用名:蓝星兰州机械厂)用地,地块四至范围:东侧紧邻蓝星兰州 (略) ,西侧紧邻兰州西湖银峰酒店和兰州 (略) ,南侧紧邻 (略) ,北侧紧邻三五 (略) 。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宗地总面积为(略).4 m2,本次调查范围为 (略) ,面积为(略).3 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3.(略)°,北纬36.(略)°。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途调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用地。

因地块自1966年至今,长期用于工业生产,且租赁期间使用用途复杂,可能存在土壤污染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该地块已收储, (略) (略) 人民政府草场街街 (略) 委托甘肃省建 (略) 对本地块进行调查工作,甘肃省建 (略) 委托甘肃 (略) (以下简称“甘肃创翼”)进行采样、检测、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2024年3月, (略) (略) 人民政府草场街街 (略) 相关要求,调查单位开始对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2024年4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5月,根据采样方案,对本地块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共设置17个土壤监测点,采集44组土壤样品(含4组土壤平行样),地块外共设置6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地块内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根据调查及监测结果,提出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 (略)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组通过对地块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拉丝车间、小件加工车间、变压器室、汽车修理厂、设备车间、联合车间)进行现场调查,结合地块环境资料分析,发现地块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为地块原有企业—蓝星兰州机械厂生产活动和设备跑、冒、滴、漏等途径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存在地下土壤污染风险,故开展第二阶段布点监测调查。本次调查总共布设17个土壤监测点,采集44组土壤样品(含4组土壤平行样),地块外共设置6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地块内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土壤中检出砷、镉、铜、铅、汞、镍、氯仿、1,2-二氯(略)烷、石油烃共9项因子,检出点位检测因子实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故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及上下游地下水环境中检出的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浑浊度等共计8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的Ⅲ类标准。

本地块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超标原因 (略) 区域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整体超标,调查地块本底值较高导致,非该地块历史存在的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影响,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 (略) , (略) ,兰州

现将《城关区北京蓝星商社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本地块位于 (略) (略) 草场街街 (略) 1-27号,原为蓝星(兰州) (略) (曾用名:蓝星兰州机械厂)用地,地块四至范围:东侧紧邻蓝星兰州 (略) ,西侧紧邻兰州西湖银峰酒店和兰州 (略) ,南侧紧邻 (略) ,北侧紧邻三五 (略) 。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宗地总面积为(略).4 m2,本次调查范围为 (略) ,面积为(略).3 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3.(略)°,北纬36.(略)°。地块历史用途为工业用地,未来规划用途调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用地。

因地块自1966年至今,长期用于工业生产,且租赁期间使用用途复杂,可能存在土壤污染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该地块已收储, (略) (略) 人民政府草场街街 (略) 委托甘肃省建 (略) 对本地块进行调查工作,甘肃省建 (略) 委托甘肃 (略) (以下简称“甘肃创翼”)进行采样、检测、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2024年3月, (略) (略) 人民政府草场街街 (略) 相关要求,调查单位开始对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2024年4月编制完成了《 (略)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5月,根据采样方案,对本地块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工作,地块内共设置17个土壤监测点,采集44组土壤样品(含4组土壤平行样),地块外共设置6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地块内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根据调查及监测结果,提出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于2024年5月编制完成《 (略) (略) 兰州分公司(原蓝星兰州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组通过对地块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拉丝车间、小件加工车间、变压器室、汽车修理厂、设备车间、联合车间)进行现场调查,结合地块环境资料分析,发现地块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主要为地块原有企业—蓝星兰州机械厂生产活动和设备跑、冒、滴、漏等途径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存在地下土壤污染风险,故开展第二阶段布点监测调查。本次调查总共布设17个土壤监测点,采集44组土壤样品(含4组土壤平行样),地块外共设置6个土壤对照监测点;地块内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6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土壤中检出砷、镉、铜、铅、汞、镍、氯仿、1,2-二氯(略)烷、石油烃共9项因子,检出点位检测因子实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故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本地块及上下游地下水环境中检出的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浑浊度等共计8项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余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的Ⅲ类标准。

本地块土壤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因子超标原因 (略) 区域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整体超标,调查地块本底值较高导致,非该地块历史存在的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影响,故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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