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XHM-1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 (略) (略) 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XHM-12地块A334托幼用地项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57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是否满足消防间距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多层住宅满足消防间距不低于6米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住宅是否满足卫生视距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符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 (略) 开窗做 (略) 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户型设计及面积计算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户型设计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略) 场需求,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略) 民较为关注的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我单位承诺不封闭; (略) 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 (略) 场设备尺寸及使用需求, (略) 尺寸。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我局在规划审批文件中明确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企业在后续销售宣传和房屋合同中均需注明为开敞阳台且不得封闭,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退让建设用地边线距离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2003年)退线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地上自行车位不便使用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自行车位按照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设置,后续由物业统一管理,保证使用便捷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竖向设计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关于建筑场地设计标高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 (略) 职责无关及不涉及本项目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控制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项目整体设计方案,我单位将按照住建 (略) 场需求确定最终售价。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销售价格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影响周边住宅购房者权益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设计方案充 (略) 场需求,开发单位的产品定位不同, (略) 场产品一致。
我局意见: (略) 域购房者权益问题不属于本次公示内容。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2月19日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 (略) (略) 小红门乡剩余土地一级开发项目XHM-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XHM-12地块A334托幼用地项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57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是否满足消防间距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设计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多层住宅满足消防间距不低于6米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住宅是否满足卫生视距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严格按照挂牌文件要求设计,符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年)等规划文件要求, (略) 开窗做 (略) 理。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户型设计及面积计算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户型设计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略) 场需求,面积计算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13)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略) 民较为关注的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我单位承诺不封闭; (略) 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 (略) 场设备尺寸及使用需求, (略) 尺寸。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我局在规划审批文件中明确开敞阳台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企业在后续销售宣传和房屋合同中均需注明为开敞阳台且不得封闭,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退让建设用地边线距离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试用稿)》(2003年)退线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意见:关于地上自行车位不便使用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自行车位按照交通部门审查意见设置,后续由物业统一管理,保证使用便捷性。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竖向设计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符合《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关于建筑场地设计标高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 (略) 职责无关及不涉及本项目的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控制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公示内容为项目整体设计方案,我单位将按照住建 (略) 场需求确定最终售价。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销售价格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影响周边住宅购房者权益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设计方案充 (略) 场需求,开发单位的产品定位不同, (略) 场产品一致。
我局意见: (略) 域购房者权益问题不属于本次公示内容。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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