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住宅工程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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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住宅工程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我局 (略) 王四营住宅工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符合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项目用地与北侧已实施的人民日报社印刷厂项目用地紧邻,现状以围墙为界,不具备开口条件。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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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我局 (略) 王四营住宅工 (略) 上公示及现场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与建设单位沟通,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 (略) 职责范围内的各方不同意见

1.公众参与意见:关于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的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置符合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项目用地与北侧已实施的人民日报社印刷厂项目用地紧邻,现状以围墙为界,不具备开口条件。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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