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路与玉镜路交口东北角皖政地号和皖政地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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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路与玉镜路交口东北角皖政地号和皖政地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 (略) (略) 交口东北角新增地 (略) (略) 井岗镇,为已调查的 (略) (略) 井 (略) (略) 交口东北角地块的新增部分,地块东 (略) ,南侧为菜地,西 (略) ,北 (略) 。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E117.*°,N31.*°,E117.*°,N31.*°,E117.*°,N31.*°,E117.*°,N31.*°。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5.16 m2(0.0077亩),1317.96 m2(1.9769亩),1.61 m2(0.0024亩),2328.85m2(3.4933亩),合计为3653.58 m2(合5.4803亩)。地块现状为苗圃、菜地、空地和坑塘。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集体用地,根据《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十八岗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2月, (略) (略) 井岗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收集的资料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二、调查情况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期间开展,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对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明确有无可能的污染源。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对现场表层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进行6个土壤监测点位快筛,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进一步判断地块 (略) 域土壤环境状况。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3-0.7 ppm,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安徽, (略) , (略) , (略) ,合肥,深圳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 (略) (略) 交口东北角新增地 (略) (略) 井岗镇,为已调查的 (略) (略) 井 (略) (略) 交口东北角地块的新增部分,地块东 (略) ,南侧为菜地,西 (略) ,北 (略) 。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E117.*°,N31.*°,E117.*°,N31.*°,E117.*°,N31.*°,E117.*°,N31.*°。地块占地面积分别为5.16 m2(0.0077亩),1317.96 m2(1.9769亩),1.61 m2(0.0024亩),2328.85m2(3.4933亩),合计为3653.58 m2(合5.4803亩)。地块现状为苗圃、菜地、空地和坑塘。地块历史用地类型为集体用地,根据《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十八岗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年12月, (略) (略) 井岗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同时依据现阶段收集的资料情况,本次调查工作为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二、调查情况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4年12月期间开展,我公司技术人员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对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明确有无可能的污染源。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对现场表层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在地块内共进行6个土壤监测点位快筛,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进一步判断地块 (略) 域土壤环境状况。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地块表层土壤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铜、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和总铬快速检测结果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3-0.7 ppm,和背景值相比未见异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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