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验收确认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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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验收确认的请示

浦川新府〔2025〕14号

关于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略))验收确认的请示

(略) 规划和 (略) :

为有效实施本 (略) 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持 (略) 耕地总量的平衡,我镇实施了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略))。项目实施面积为0.0698公顷(合1.0473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0698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0282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0.0545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0473公顷(其中净增水浇地面积0.0473公顷) ,新增其他林地面积0.0073公顷,项目总投资为8.(略)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23年11月起实施,至2023年12月实施完毕。

(略) 提出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略))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略)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浦川新府〔2025〕14号

关于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略))验收确认的请示

(略) 规划和 (略) :

为有效实施本 (略) 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持 (略) 耕地总量的平衡,我镇实施了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略))。项目实施面积为0.0698公顷(合1.0473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0698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0282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0.0545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0473公顷(其中净增水浇地面积0.0473公顷) ,新增其他林地面积0.0073公顷,项目总投资为8.(略)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23年11月起实施,至2023年12月实施完毕。

(略) 提出川沙新镇纯新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略))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略)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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